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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5856-2010 仅载货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pdf

2023-11-16 14:23:05

规范编号:GB 25856-2010

规范状态:现行

文件大小:18.16MB

文件格式:pdf

实施日期:2011-12-01

分享会员:是****情

上传日期:2023/11/16

修改日期:2023/11/16

类别: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下列仅载货电梯; a) A类,预期用途应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 1) 额矩速度不大于0. 3 m/s; 2) 提升高度不大于12 m0 b) B类,上述A类两个条件中只要有一个不满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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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描述

目 次

前言 in

引言 w

o. 1 总则 IV

0.2 原则 IV

0.3假设 W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

3术语和定义、单位和符号 3

3.1术语和定义   3

3.2单位和符号 6

4主要危险列表      6

5安全要求和(或)保护措施 8

5.1 总则….      8

5.2井道 8

5.3机器空间    13

5.4层门 15

5.5 运载装置、对重和平衡重 18

5.6 悬挂装置、意外移动和超速保护 20

5.7导轨系统、机械停止装置和极限开关 24

5.8 驱动主机    27

5.9电气安装与电气设备 27

5. 10 电气故障的防护、控制和优先权    31

6安全要求和(或)保护措施的验证:    36

6. 1 验证和试验 36

6.2 设计验证 36

6.3 交付使用前的检验 38

7使用信息••…•……: 38

7.1注蕙、标记及操作说明 38

7.2制造商的使用信息 42

附录A (规范性附录)电气安全装置表 46

附录B (规范性附录)开锁三角形钥匙 48

附录C (资料性附录)技术文件 49

附录D (规范性附录)交付使用前的检验 51

附录E (资料性附录)定期检验、重大改装或事故后的检验 54

附录F (规范性附录)安全部件型式试验认证规程 55

附录G (规范性附录)驱动系统的要求 66

附录H (资料性附录)仅载货电梯井道壁和面对运载装置入口的层门构造 73

附录1(规范性附录)柱塞、缸筒、硬管的计算 ' 74

GB 25856—2010

附录J (资料性附录)给使用人员或用户的信息     ;    80

附录K (规范性附录)电气元件的故障排除 *    81

附录L (规范性附录)顶层空间和底坑 85

附录M (规范性附录)预触发停止系统的检验 91

参考文献 95 

本标准的第2章、第3章、附录C、附录E、附录H、附录J以及5. 6. 1.1. 2b)、5. 9. 1.1. 3中带“宜”的 内容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的章节号和主要技术内容与FprEN81-31:2009«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仅运载货物的 电梯 第31部分:仅载货电梯》(英文版)一致。

为了便于使用,本标准对FprEN81-31:2009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在本标准“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用国内文件代替了 FprEN 81-31 = 2009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 对应的国外文件。

本标准 3. 1 术语和定义删除了 FprEN 81-31:2009 中与 GB/T 7024—2008.GB 7588—2003 以 及GE 21240-2007相同的术语和定义,以便与我国相关的电梯标准统一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删除了 FprEN 81-31=2009附录ZA和ZB,因为这些内容不适合我国国情且其存在与 否对本标准的理解和使用没有任何影响。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E、附录D、附录F、附录G、附录I、附录K、附录L和附录M为规范性附录, 附录C、附录E、附录H和附录J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电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96)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通力电梯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机械化研究分院、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苏州东 南电梯(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苏州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蒂森 电梯有限公司、快速电梯有限公司、上海爱登堡电梯有隈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凌云、袁柳琴、陈凤旺、常达、马依萍、丁惠嘉、周卫东、郑武、冒忠伟。 

GB 25856—2010

0. 1总则

0.1.1从保护人员和货物的口的岀发,本标准制定了与仅载货电梯制造和安装相关的安全规范,以防 止发生与使用人员、维护和紧急操作相关的事故的危险。

本标准指岀了仅载货电梯所涉及的危险、危险状态和事件的程度。

0. 1.2以下为被保护的对象;

a) 人员,例如:

1) 操作者和使用人员;

2) 维修人员;

3) 仅载货电梯的井道、机器空间、滑轮间(如果有)外面附近区域的人员。

b) 物体,例如:仅载货电梯的零部件和运载装置中的装载物。

C)建筑物(见0. 2. 4),例如:直接与仅载货电梯相关的建筑物。

0.2原则

制定本标准时,采用了下列原则。

0.2. 1本标准未重复列入适用于任何电气、机械及包括建筑构件防火保护在内的建筑物结构的通用技 术规范。

0.2.2本标准涉及了与井道和机器空间相关的基木安全要求,但不包括任何其他建筑要求。

0.2.3当部件因质量、尺寸和(或)形状原因用手不能移动时,则这些部件应:

a) 设置可供提升装置吊运的附件;或

......

仅载货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1范围

1.1本标准适用于永久安装的新电力驱动的曳引式和强制式以及液压驱动的仅载货电梯。仅载货电 梯服务于永久固定的层站,仅用于运载货物,具有单一运载区域的运载装置在与铅垂线倾斜度不大于 15°的固定的刚性导轨上运行。它安装于受限制区域和(或)仅由受过培训并得到授权的人员使用。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载重量大于300 kg、额定速度不大于1. 0 m/s,且不用于运送人员的仅载货 电梯。

本标准考虑了按照设计或在制造商可预见的情况下使用仅载货电梯时,所有与仅载货电梯有关的 主要危险、危险状态和事件(见第4章)。

1.2仅载货电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应认为是可进入的:

a) 运载装置地板面积大于1.0 m2;

b) 运载装置深度大于1.0 m;

c) 运载装置高度大于1.2 mo

在平台情况下,如果层门高度大于匚2 m,则认为是可进人的。 -

1.3本标准适用于下列仅载货电梯;

a) A类,预期用途应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

1) 额矩速度不大于0. 3 m/s;

2) 提升高度不大于12 m0

b) B类,上述A类两个条件中只要有一个不满足时。

1.4本标准未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如潜在的爆炸环境、恶劣的气候条件、地震、危险物品的运输等)仅载 货电梯需要满足的要求。

1.5本标准不适用于:

a) 下列仅载货电梯:

1) 多于一个驱动主机;

2) .装载和卸载是自动的,或运载装置地板装有可移动装载和卸载的装置(如滚轮);

3) •以运送散装货物(如散沙、砂砾等)为目的。

b) 提升设备:如多于一个运载装置的提升设备、斗式升降机、施工升降机、船用提升设备、矿山卷 扬设备、剧院舞台提升设备、因科研需要而特殊设计的临时装于实验室的仅载货提升设备、特 殊设计的军用或警用的仅载货提升设备等。

c) 固定运行路径与垂直方向的倾斜角大于15"的设备。

d) 在运输、拆装和修理仅载货电梯过程中的安全性。

e) 除了门扇上的视窗外,在井道壁、机器空间墙壁、运载装置和层门使用透明材料。

f) 与安全相关的可编程电子系统的应用。

1.6本标准不适用于本标准实施之前制造的仅载货电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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