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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规范 SL 595-2013 堤防工程养护修理规程

SL 595-2013 堤防工程养护修理规程.pdf

2024-01-23 14:42:23

规范编号:SL 595-2013

规范状态:现行

文件大小:17.86MB

文件格式:pdf

实施日期:2013-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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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日期:2024/01/23

修改日期:2024/01/23

类别:水利行业标准(SL)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1级、2级、3级堤防工程的养护修理。4 级及其以下堤防工程的养护修理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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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描述

1.0.1为规范堤防工程养护修理工作,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保 障工稈安全运用,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1级、2级、3级堤防工程的养护修理。4 级及其以下堤防工程的养护修理可参照执行。

1.0.3堤防工程养护包括堤防、堤岸防护工程、穿跨堤建筑物 和管理设施等单位工程的日常保养和防护,堤防工程修理包括岁 修、大修和抢修。

1.0.4堤防工程的养护修理应坚持“经常养护,及时修理,养 修并重”。

1.0.5堤防工程养护修理应积极地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 新工艺,逐步实现机械化、信息化,提高社会化、专业化水平。

1.0.6堤防工程养护修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1执行堤防工程管理的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做好养护 工作。

2修理可按工程损坏调查、修理方案设计、施工、验收四 个程序进行。工程的施工、验收应参照有关标准的规定执行。

3涉及度汛的修理工程应在汛前完成,汛前完成确有困难, 应采取临时安全度汛措施。

4堤防工程发生险情,应立即组织抢修,并及时上报。

1.0.7堤防工程养护、修理的各项工作,应做好技术资料的整 理并按照有关技术档案的管理规定存档。

1.0.8本标准的引用标准主要有以下标准:

《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6)

《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 50290)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SL 62)

《混凝土坝养护修理规程》(SL 230)

《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 260)

《堤防隐患探测规程》(SL 436)

《水工混凝上施工规范》(DL/T5144)

1.0.9堤防工程养护修理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 国家现行冇关标准的规定。

2堤防工程检查

2. 1 一般规定

2. 1. 1堤防工程检査范围应包括堤防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2.1.2堤防工程检查应包括外观检查和内部探测检查。

2.1.3堤防工程检查中发现的一般问题,应及时进行处理;情 况较严重的,除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外,还应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情况严重的,应对异常和损坏现象作详细记录(包括拍照或录 像),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由堤防工程的管理单位上报 上级主管部门。

2.1.4堤防工程检查除符合2.3节规定的项目和内容外,应针 对各堤段的具体情况和存在问题,增加检查项目和内容。

2.2检查分类和次数

2. 2.1堤防工程检查可分为经淆检查、定期检查、特别检查和 不定期检查。

2.2.2经常检查:主要指外观检查,护堤人员应对所管堤段每 1〜3天检查一次;堤防工程的基层管理组织(班、组、站、段) 应每10天左右检查一次;堤防工程的管理单位应每1〜2个月组 织检查一次。具体频次根据堤防的重要性、所处位置及其运行狀 态等因素确定,汛期应根据汛情增加检查次数。

2. 2.3定期检查:定期检査分为汛前检查、汛期检查、汛后检 查、凌汛期检查和大潮、热带风暴、台风期前后检查等。汛前、 汛后和大潮、热带风暴、台风期前后应进行一次堤防工程检查, 遇特殊情况应增加检查次数。当汛期洪水漫滩、偎堤或达到警戒 水位时,应对工程进行巡视检查。凌汛期间,当河面出现淌凌或 岸冰时,应对流冰密度及岸冰长度、宽度等每天观测1〜2次, 当出现封河时,对封河段每天观测应不少于1次。 

2. 2.4特别检查:当发生大洪水、大暴雨、台风、地震等工程 非常运用情况和发生重大事故时,应及时进行特别检查。必要时 应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共同检查。

2.2.5不定期检查:堤防工程的管理单位应不定期地对险工、 险段及重要堤段进行堤身、堤基探测检查或护脚探测。

2.3检查项目和内容

2.3.1经常检查应包括下列项目和内容:

1堤身外观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堤顶:是否坚实平整,堤肩线是否顺直。有无凹陷、 裂缝、残缺,相邻两堤段之间有无错动。是否存在硬 化堤顶与土堤或垫层脱离现象。

2) 堤坡:是否平顺,有无雨淋沟、滑坡、裂缝、塌坑、 洞穴,有无杂物垃圾堆放,有无害堤动物洞穴和活动 痕迹,有无渗水。排水沟是否完好、顺畅,排水孔是 否顺畅,渗漏水量有无变化等。

3) 堤脚:有无隆起、下沉,有无冲刷、残缺、洞穴。

4) 混凝土有无溶蚀、侵蚀、冻害、裂缝、破损等情况。

5) 砌石是否平整、完好、紧密,有无松动、塌陷、脱落、 风化、架空等情况。

2堤身内部检查:应根据需要,采用人工探测、电法探测、 钻探等方法,适时进行各种堤身内部隐患探测,以检查堤身内部 有无洞穴、裂缝和软弱层存在。电法探测隐患应符合SL436的 相关规定,并宜与钻探结合进行。

3护堤地和堤防工程保护范鬧检杳:背水堤脚以外有无管 涌、渗水等。

4堤岸防护工程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坡式护岸:坡面是否平整、完好,砌体有无松动、塌 陷、脱落、架空、垫层淘刷等现象,护坡上有无杂草、 杂树和杂物等。浆砌石或混凝土护坡变形缝和止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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