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耐火等级是如何分类的?
2022-12-26 10:15:00
分类:装饰装修技术
(1)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应分为一、二两级(2)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节点缝隙或金属承重构件节点的外露部位,必须加设防火保护层,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表1-7相应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
(3)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二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裙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高层建筑地下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4)二级耐火等级的高层建筑中,面积不超过lOOm。的房间隔墙,可釆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50h的难燃烧体或耐火极限不低于0.30h的不燃烧体。
(5)二级耐火等级高层建筑的裙房,当屋顶不上人时,屋顶的承重构件可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50h的不燃烧体。
(6)高层建筑内存放可燃物的平均重量超过200kg/m2的房间,当不设自动灭火系统时,其柱、梁、楼板和墙的耐火极限应按表1-7的规定提高0.50ho
(7)玻璃幕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窗间墙、窗槛墙的填充材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当其外墙面采
用耐
火极限不低于I-OOh的不燃烧体时,其墙内填充材料可采用难燃烧材料。
2)无窗间墙和窗槛墙的玻璃幕墙,应在每层楼板外沿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高度不低于0.80m的不燃烧实体裙墙。
3)玻璃幕墙与每层楼板、隔墙处的缝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严密填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