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焊、气割场所的防火有哪些要求?
2022-12-26 10:15:00
分类:建筑工程项目现场管理
(1)电焊、气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煉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2)乙煥发生器与氧气瓶之间的存放距离>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
(3)氧气瓶、乙煉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而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4)施工现场的电焊、气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
不焊”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属一级、二级、三级动火范围的电焊、气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电焊气割。
3)焊工不了解电焊、气割现场的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电焊、气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有易燃、易爆物时,不得进行电焊、气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险之前,不准进行电焊、气割。
6)用可燃材料保温层、冷却层、隔声、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釆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电焊、气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电焊、气割。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釆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前,不准电焊、气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接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电焊、气割。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电焊、气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