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文章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强制性条文有哪几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强制性条文有哪几条?

2022-12-26 10:15:00

分类:建筑工程项目现场管理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釆用三级配电系统;釆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2)对釆用专用变压器、TN-S接零保护供电系统的施工现场,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 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 接地。 (3)配电柜应装设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器。电源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可见的分断点。 (4)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釆用插头和插座作活动连接。 (5)对混凝土搅拌机、钢筋加工机械、木工机械、盾构机械等设备进行清理、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开关箱分闸断电,呈现可见电源分断点,并关门上锁。 (6)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特低电压照明器: 1)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 2.5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 2)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3)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O (7)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安全隔离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8)对夜间影响飞机或车辆通行的在建工程及机械设备,必须设置醒目的 红色信号灯,其电源应设在施工现场总电源开关的前侧,并应设置外电线路停止供电时的应急自备电源。

评论 0

阅读数 239

0

评论

相关推荐

最新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