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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高级职称专家劳务费最高3000元/人·天!副高2000元/人·天
2024-02-09 09:58:48
江苏省财政厅印发《江苏省省级机关评审工作专家劳务费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分类:建筑业新闻
作者: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财政厅印发《江苏省省级机关评审工作专家劳务费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本办法所称专家,是指精通某一领域业务或对相关业务的某一方面有独到见解,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的人员。
专家劳务费,是指省级机关开展评审工作支付给临时聘请专家的劳务支出。
参加以会议(包括网络会议)等形式组织的现场评审工作,专家劳务费(税后)按照以下标准(上限)执行:
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每人每天不超过3000元,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每人每天不超过2000元,其他专业人员每人每天不超过1000元。
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等全国知名专家,可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标准上浮50%执行。
2023年8月,江苏省发改委、住建厅等10部门联合印发《江苏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专家管理细则》(苏政务办发〔2023〕40号)。
第十九条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类型及实际工作量向专家支付评标费用。工作时间在4小时以内的,每人每次评标费用一般不低于500元,超过4小时每小时增加100元。技术要求特别复杂或者使用资深专家的可以上浮50%-100%。
第十八条 已纳入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统一管理,连续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优秀的,聘期内未被暂停评标资格,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家,可以选聘为资深评标专家:
(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满10年的; (二)相关专业工作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表彰或奖励的; (三)担任过省级及以上重点工程的经济、技术负责人的; (四)担任过省级及以上已发布的工程技术规范或技术标准主要起草人的。
第二十八条 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评标专家资格,清退出库,不再聘用:
(一)专家日常考核单次被扣20分; (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骗取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资格的; (三)通过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违规入库的; (四)泄露评标材料、评标情况和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 (五)私下接触投标人,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的; (六)私自组建或加入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网络通讯群组; (七)在评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受到刑事处罚的; (八)聘期内被开除公职,或者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九)以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名义从事有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形象活动的;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条 本细则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8月1日,《江苏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及专家管理细则》(苏政务办发〔2019〕73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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