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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厅:项目经理因未到现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被暂扣安全合格证书一年,一年内不得从事安全管理等活动
2024-03-13 10:29:14
2023年8月3日上午11时许,盐城市某中学教室改造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10万元。
分类:建筑业新闻
作者:网络综合
Part 2 关于对苏某行政处罚的通报 Part 3 事故详情 2023年8月3日上午7时15分,项目现场实际负责人为郭某军。在施工现场与张某祥、周某林、周某兵、葛某林、张某5名作业人员口头分配当日工作,并提醒佩戴好安全帽、安全带。随后工人在教室内进行吊顶安装施工,周某兵和葛某林在教室内北侧先安装龙骨,再安装纸面石膏板;张某祥和周某林在音乐教室内西侧安装副龙骨;张某在地面量裁纸面石膏板。上午9时左右,张某离开作业现场,周某林负责在地面量裁纸面石膏板,周某兵、葛某林、张某祥三人一同站在三组门式脚手架上作业,在教室西侧从北往南安装纸面石膏板。11时许,准备收工吃饭,周某兵先从脚手架北侧下到地面,随后张某祥、葛某林分别从脚手架北侧和南侧下爬。葛某林在脚手架南侧下爬时摔到地上,头朝向东南,脚朝北面,安全帽脱落至身旁。后葛某林经抢救无效死亡。 Part 4 事故现场情况 事故发生地点位于盐城市某中学教室改造工程的音乐教室内西侧脚手架最南端位置。经作业人员还原事故发生时现场,教室现场有两排脚手架:一排由三组门式脚手架搭设组合而成,放置在教室西侧;一排由两组门式脚手架搭设组合而成,放置在教室南侧。西侧的三组门式脚手架宽度为900mm,长度为5400mm,高度约2000mm,脚手架两侧端部最低横杆距离地面700mm。该脚手架未规范设置爬梯供施工人员上下架体,作业层四周未设置防护栏杆,架体底部未设置纵横向扫地杆,上部未设置水平加固杆。 Part5 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移动脚手架作业层未规范设置作业人员上下架体使用的爬梯,作业人员未正确佩戴安全帽,从脚手架一端下爬的过程中,摔落至地面,造成其开放性颅脑损伤。 Part 6 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1.郭某军,盐城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实施的盐城市某教室改造工程现场实际负责人,未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未对新上岗操作工人进行岗前教育培训,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因涉嫌构成犯罪,建议公安机关对其立案侦查。 2.刘某,盐城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未到项目现场履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由盐城市住建局给予其行政处罚。 3.苏某,盐城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未正确履行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对施工项目现场安全工作疏于管理,未有效督促、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对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由市应急管理局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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