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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及终止合同时所造成的损失可追究的责任和不可追究的责任各有哪些?

2022-12-28 11:30:00

分类:施工组织设计

可追究的责任: 1)计划调整。 2)发包方要求缩短或延长工期,扩大或缩减工作范围和数量,暂停或缓建 全部或部分工程。 3)设计错误,设计所依据的条件与实际不符,图与说明不一致,施工图有遗漏或错误等。 不可追究的责任: 1)标准修订。 2)执行固定总价合同时的物价不正常波动。 3)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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