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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死1伤!总监/项目经理助理被追刑责、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被立案侦查、10人被处分!

2022-03-22 11:45:00

分类:建筑业新闻

2020年6月27日10时17分,位于佛山市顺德区高新区西部启动区D-XB-10-03-A-04-2地块项目8号楼在浇筑屋面构造梁过程中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3人亡、1人受伤

事故直接原因

施工单位搭设的8号楼屋面构造梁柱模板支架不合理,屋面构造梁存在偏心现象而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当屋面构造梁柱浇筑混凝土时,随着荷载越来越大,产生的偏心力矩也越来越大,引起斜立杆失稳导致模架向外倾覆倒塌。

间接原因
1.施工单位:

2.监理单位工作形同虚设

3.设计单位工作存在重大疏漏

未标注危大工程,未提出技术交代,甚至设计的屋面构造梁、柱不满足正常使用及抗震设计受力要求。

4.建设单位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未依规定完善危大工程监管,对施工、监理各方违法和失职行为放任不管。

5.审图单位把关不严

审图过程中也没有发现屋面构造梁施工涉及危大工程,没有发现屋面构架柱配筋设计不满足正常使用及抗震设计受力要求。

......

2人追刑责、2人立案侦查

(一)建议追究刑事责任人员(2人)

1.常某辉,男,汉族,1985年12月出生,群众,高中文化程度,名义上是施工单位涉事工地项目经理助理,但实际上负责涉事工地的日常施工管理工作。对事故负有责任,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于2020年7月15日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建议追究其刑事责任。

2.刘某力,男,汉族,1964年5月出生,,监理单位监理部经理,涉事工地总监理工程师。对事故发生负有重大责任,建议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建议立案侦查人员(2人)

1.林某元,男,汉族,1980年月出生,群众,施工单位涉事工地项目经理。长期不在岗,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公安机关对其涉嫌刑事犯罪行为立案侦查。待其司法程序终结后,由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处理其行政违法责任。

2.吴某文,男,汉族,1967年10月出生,,施工单位涉事工地项目技术负责人。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公安机关对其涉嫌刑事犯罪行为立案侦查。待其司法程序终结后,由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处理其行政违法责任。

(三)建议给予纪处分和责任追究人员(10人)

1.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负有相关责任人员(7人)

2.顺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相关人员(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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