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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曾引发较大关注的天津地铁4号线登州南路站10·12较大坍塌事故调查结果公布。
据查,2021年10月12日,位于东丽区津滨大道与登州南路交口的地铁4号线南段土建第6合同段登州南路站南侧附属结构A2出入口及2号风亭工程发生坍塌事故,砸中通道及新风井内正在进行清理作业的工人,造成4人死亡、1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不含事故罚款)667.626384 万元。
事故调查组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让人震惊的是,作为国企的施工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竟授意统一口径,谎报事故仅有1人受伤。死者家属坚持报警,最终真相水落石出,参与谎报人员均被追究刑事责任。
经查明,涉事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
涉事项目总承包单位为天津五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五市政公司是天津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世军。
涉事项目附属结构土建工程实际施工单位为天津城建隧道股份有限公司。隧道公司是天津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春林。
涉事项目专业分包单位为中亚世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志刚;实际控制人王泱民。
涉事项目监理单位为中煤中原中国公路咨询联合体,联合体由中煤中原(天津)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体主体方)与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方)共同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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