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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死1伤!施工单位法人、施工员、安全员,监理单位法人代表、总监等9人被逮捕!住建局局长等20人被追责!

2022-03-31 11:07:00

分类:建筑业新闻

12月30日,汕尾市公布了《陆河县“10.8”较大建筑施工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详情

2020年10月8日10时50分,陆河县看守所迁建工程业务楼的天面构架模板发生坍塌事故,造成8人亡,1人受伤,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共约1163万元。

直接原因

1、违规直接利用外脚手架作为模板支撑体系且该支撑体系未增设加固立杆,也没有与已经完成施工的建筑结构形成有效的拉结;

2、天面构架混凝土施工工序不当,未按要求先浇筑结构柱,待其强度达到75%及以上后再浇筑屋面构架及挂板混凝土,且未设置防止天面构架模板支撑侧翻的可靠拉撑。

建议纪委监委对以下人员履职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1、罗某声,男,陆河县住建局局长

2、黄某军,男,陆河县住建局副局长

3、彭某双,陆河县住建局质安站负责人

4、彭某洲,男,陆河县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股负责人

5、彭某升,男,陆河县住建局建筑市场和建设工程管理股负责人

(七)对陆河县委县有关人员的处理建议。

1、建议按干部管理权限责令县委、县主要领导陈某勇、罗某新,常务副县长叶某美作出深刻检查。

2.彭某洁,男,陆河县副县长。建议由纪委监委对其履职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3.林某毅,男,陆河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建议纪委监委对其履职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八)对汕尾市住建局有关人员的处理建议。

建议对以下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并予以调整工作岗位。

1、吴某昊,男,汕尾市住建局组书记、局长。

2、刘某棠,男,汕尾市住建局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3、余某治,男,汕尾市住建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负责人。

(九)其他人员的处理意见在陆河县看守所项目项目中涉嫌非法围标、非法挂靠的苏某某、叶某某等人,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报告原文点击: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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