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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参与存在致命风险或风险很大的工程项目投标; •放弃明显亏损的项目、风险损失超过自己承受能力和把握不大的项目; •利用合同保护自己,不承担应该由业主或其他方承担的风险; •不与实力差、信誉不佳的分包商和材料、设备供应商合作; •不委托道徳水平低下或素质不高的中介组织或个人
2、控制损失
选择风险小或适中的项目,回避风险大的项目,降低风险损失严重性; •施工活动(方案、技术、材料)有多种选择时,面临不同风险,采用损失最小化方案;•回避一种风险将面临新的风险时,选择风险损失较小而收益较大的风险防范措施; •损失小利益避免更大的损失,女口: •投标时加上不可预见费,承担减少竞争力的风险,但可回避成本亏损的风险; •选择信誉好的分包商、供应商和中介,价格虽高些,但可减小其违约造成的损失; •对产生项目风险的行为、活动,定立禁止性规章制度,回避和减小风险损失; •按国际惯例(标准合同文本)公平合理的规定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风险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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