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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档案保管

2023-01-02 22:31:00

分类:施工项目管理

(1)每月形成的会计档案,应由专人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档案依据上述分类,分别保存,凭证按月整理保存,年终将本年账簿存档。

(2)财务部门对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门保管1年。期满后原则上编制清册移交公司档案部门。

(3)档案部门接受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拆封重新整理的,会同项目以及企业财务部门和经办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4)财务档案必须按期将应当归档的会计档案全部移交档案室,不得自行封包保存。档案室必须按期点收,不得推诿拒绝。

(5)会计档案应科学管理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6)档案室对于违反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的,有权进行检查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当报告公司领导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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