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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通知
2022-05-09 14:05:53
文件大小:未知
上传日期:2022/05/09
修改日期:2022/05/09
分享会员:l****r
建筑工程: 建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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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试点工作的函》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粤建科函〔2014〕1652号)等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建筑信息模型(BIM)(以下简称BIM)技术应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市场为导向、发挥企业在BIM技术应用中的主体作用。坚持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相结合,普及和深化BIM技术在建设项目全周期的应用,发挥其可视化设计、虚拟化施工、协同管理、提高质量的优势,为产业链贯通和发展新型建造方式提供技术保障,进一步提升我市城乡建设水平,促进建筑业向绿色化、信息化转型升级,助力未来智慧城市建设。
二、BIM应用范围及要求
(一)自2020年1月1日起,以下新建工程项目应在规划、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采用BIM技术,鼓励在运营阶段采用BIM技术,其中经论证不适合应用BIM技术的除外:
1.政府投资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房屋建筑工程、大型桥梁(隧道)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规模标准详见《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
2.装配式建筑工程;
3.海珠区琶洲互联网创新集聚区,荔湾区白鹅潭中心商务区,天河区国际金融城、天河智慧城、天河智谷片区,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番禺区汽车城核心区,南沙区明珠湾起步区区块、南沙枢纽、庆盛枢纽区块,花都区中轴线及北站核心区等重点发展区域大型建设项目。
除以上应用范围外,鼓励其他工程项目开展BIM技术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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