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569-2010钢铁企业热力设施设计规范
2020-11-11 14:21:34
3.2.10 鼓风机排气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排气管道上应设置气动或液动助关的止回阀;
2 排气管道应保温,并采取降噪措施;
3 进入冷风母管前的排气管道设置切断阀;
4 鼓风机出口应设置管道补偿器。
3.2.11 防喘振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置不少于2套具有快速开启功能的气动或液动防喘振调节阀,其总流通能力应满足鼓风机最大放风量的要求。防喘振调节阀应与鼓风机联锁控制;
2 放风管道与排气管道的接口尽量靠近鼓风机排气口,放风管道不宜过长;
3 放风管道末端应设置放风消声器,消声器的消音能力应满足鼓风机最大放风量。
3.2.15 鼓风机站润滑油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强制性条文
3.2.10 鼓风机排气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排气管道上应设置气动或液动助关的止回阀;
2 排气管道应保温,并采取降噪措施;
3 进入冷风母管前的排气管道设置切断阀;
4 鼓风机出口应设置管道补偿器。
3.2.11 防喘振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置不少于2套具有快速开启功能的气动或液动防喘振调节阀,其总流通能力应满足鼓风机最大放风量的要求。防喘振调节阀应与鼓风机联锁控制;
2 放风管道与排气管道的接口尽量靠近鼓风机排气口,放风管道不宜过长;
3 放风管道末端应设置放风消声器,消声器的消音能力应满足鼓风机最大放风量。
3.2.15 鼓风机站润滑油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套机组必须单独配置一套完整的润滑油系统。润滑油系统包括机组轴承的润滑和冷却供油,汽动鼓风机组还应包括汽轮机的调节及保安油的供应;
2 主油箱的容积应根据正常情况下油泵流量确定。油箱本体应设置加热器、排油雾风机、油位计等辅助设施;
3 润滑油油泵不应少于两台;
4 鼓风机组润滑油系统必须设置安全可靠的事故供油设施;
5 鼓风机组润滑油系统应设置双联并列式冷油器和滤油器;
6 设有有效容积不小于最大主油箱容积的事故油箱,多台鼓风机组宜共用一个事故油箱;
7 油管道设计按现行行业标准《火力发电厂油气管道设计规程》DL/T 5204的有关规定执行;
8 供油总管应设止回阀,各供油支管应设节流阀,回油支管应设观察孔或窥视镜且轴承回油接口与回油支管间管径变化不宜超过1级;
9 鼓风机站内宜设移动式滤油机;多台机组宜设一台公用检修油箱,检修油箱的容积应与站内最大油箱容积相等;
10 润滑油系统的供油过滤器后管道及高位油箱材质应采用不锈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