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关注公众号
+
GB50828-2012防腐木材工程应用技术规范
2020-11-11 14:21:38
4.1.1 下列环境条件下使用的木构件或木制品,当作为建设工程的主要结构构件时,必须进行防腐处理: 1 浸在淡水、海水或咸水中。 2 埋入土壤、砌体或混凝土中。 3 长期暴露在室外。 4 长期处于通风不良且经常潮湿的环境中。 5 承重结构且易腐朽或遭虫害的木材或树种。 7.1.10 施工过程中剩余防腐木材及废弃物应回收并集中处理,严禁随意丢弃或焚烧。
强制性条文
上一篇: 返回列表
相关推荐
评论 0
收藏 1
阅读数 611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