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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919-2013有色金属冶炼厂节能设计规范

2020-11-11 14:21:39

1.0.4 新建、改建或扩建项目必须采用节约能源的新工艺、新技术和设备,严禁采用能耗高的工艺和国家已公布淘汰的机电产品。 3.2.4 铅熔炼炉、高铅渣还原炉和炉渣烟化炉炉后必须设置余热锅炉。

强制性条文

1.0.4 新建、改建或扩建项目必须采用节约能源的新工艺、新技术和设备,严禁采用能耗高的工艺和国家已公布淘汰的机电产品。 3.2.4 铅熔炼炉、高铅渣还原炉和炉渣烟化炉炉后必须设置余热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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