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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1139-2015纤维素纤维用浆粕工厂设计规范
2020-11-11 14:21:43
3.1.4 蒸煮、漂洗、蒸发浓缩、漂白剂制备等过程产生的工艺废气必须进行处理,严禁直接排放。 6.4.6 二氧化氯制备系统中的反应器循环泵、密封水泵、二氧化氯输送泵、冷冻水泵及二氧化氯排气扇必须配置应急电源。 9.4.4 输送腐蚀性、有毒及可燃介质的管线不得穿越与其无关的建(构)筑物、生产装置及储库区。 14.2.4 未提抽完全的二氧化氯反应器溶液严禁直接排入地沟或转移至倒液槽。 14.2.7 酸性废水严禁与含硫化物和氯化物的废水混合。 14.3.8 芒硝过滤器、酸废水槽、二氧化氯储存槽、倒液槽、取样罐等排放的气体严禁直接排放至大气中,必须进入尾气塔处理后排放。
强制性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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