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346-2011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
2020-11-11 14:21:30
4.2.4 生物安全实验室应有防止节肢动物和啮齿动物进入和外逃的措施。
4.2.7 三级和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防护区内的顶棚上不得设置检修口。
5.1.6 三级和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应采用全新风系统。
5.1.9 三级和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防护区应能对排风高效空气过滤器进行原位消毒和检漏。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防护区应能对送风高效空气过滤器进行原位消毒和检漏。
5.2.4 ABSL-3实验室和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应设置备用送风机。
5.3.1 三级和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排风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排风必须与送风连锁,排风先于送风开启,后于送风关闭。
2主实验室必须设置室内排风口,不得只利
强制性条文
4.2.4 生物安全实验室应有防止节肢动物和啮齿动物进入和外逃的措施。
4.2.7 三级和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防护区内的顶棚上不得设置检修口。
5.1.6 三级和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应采用全新风系统。
5.1.9 三级和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防护区应能对排风高效空气过滤器进行原位消毒和检漏。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防护区应能对送风高效空气过滤器进行原位消毒和检漏。
5.2.4 ABSL-3实验室和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应设置备用送风机。
5.3.1 三级和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排风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排风必须与送风连锁,排风先于送风开启,后于送风关闭。
2主实验室必须设置室内排风口,不得只利用生物安全柜或其他负压隔离装置作为房间排风出口。
3 b1类实验室中可能产生污染物外泄的设备必须设置带高效空气过滤器的局部负压排风装置,负压排风装置应具有原位检漏功能。
4不同级别、种类生物安全柜与排风系统的连接方式应按表5.3.1选用。
5动物隔离设备与排风系统的连接应采用密闭连接或设置局部排风罩。
6排风机应设平衡基座,并应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
5.3.2 三级和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防护区的排风必须经过高效过滤器过滤后排放。
5.3.5 三级和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防护区应设置备用排风机,备用排风机应能自动切换,切换过程中应能保持有序的压力梯度和定向流。
6.2.1 生物安全实验室防护区的给水管道应采取设置倒流防止器或其他有效的防止回流污染的装置,并且这些装置应设置在辅助工作区。
6.3.2 三级和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防护区应根据压差要求设置存水弯和地漏的水封深度;构造内无存水弯的卫生器具与排水管道连接时,必须在排水口以下设存水弯;排水管道水封处必须保证充满水或消毒液。
6.3.3 三级和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防护区的排水应进行消毒灭菌处理。
7.1.2 BSL-3实验室和ABSL-3中的a类和b1类实验室应按一级负荷供电,当按一级负荷供电有困难时,应采用一个独立供电电源,且特别重要负荷应设置应急电源;应急电源采用不间断电源的方式时,不间断电源的供电时间不应小于30min;应急电源采用不间断电源加自备发电机的方式时,不间断电源应能确保自备发电设备启动前的电力供应。
7.1.3 ABSL-3中的b2类实验室和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必须按一级负荷供电,特别重要负荷应同时设置不间断电源和自备发电设备作为应急电源,不间断电源应能确保自备发电设备启动前的电力供应。
7.3.3 三级和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自控系统报警信号应分为重要参数报警和一般参数报警。重要参数报警应为声光报警和显示报警,一般参数报警应为显示报警。三级和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应在主实验室内设置紧急报警按钮。
7.4.3 三级和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应在互锁门附近设置紧急手动解除互锁开关。中控系统应具有解除所有门或指定门互锁的功能。
8.0.2 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8.0.3 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应为独立防火分区。三级和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共用一个防火分区时,其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8.0.5 三级和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吊顶材料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不应低于所在区域隔墙的要求。三级和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与其他部位隔开的防火门应为甲级防火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