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关注公众号
+
GB/T 50632-2019钢铁企业节能设计标准
2020-11-11 14:21:35
3.0.3 钢铁企业设计,必须贯彻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适时淘汰高能耗工艺和高能耗设备;不得采用行业限制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装备,生产国家、行业限制淘汰的高能耗落后产品;严禁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能耗设备。 3.0.6 新建或改造工程节能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产。 3.0.10 钢铁企业设计必须加强余热、余压的回收利用水平,必须采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能耗低、二次能源回收利用率高的节能工艺、技术、设备与措施,应最大限度地降低能源消耗。二次能源回收利用应实现高质高用、梯级利用、能级匹配。 4.4.7 焦炉必须同步配套建设干法熄焦装置。 4.5.17 新建或改造高炉应采用高
强制性条文
上一篇: 返回列表
相关推荐
评论 0
收藏 0
阅读数 1303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