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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2-04-28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1-12-21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4-03-10
3月8日,万科发布自愿性公告称,公司已按票据尚未偿还本金金额连同累计至到期日的利息资金合计约6.47亿美元存入于代理行指定银行账户,以全数偿付到期票据本息。该票据将于2024年3月11日到期。还债的同时,万科南方区域发文宣布进行组织架构调整,重组8个城市公司,并涉及多位城市总人事换防。“此次组织调整是主动适应市场环境变化,匹配业务发展需要。”万科南方区域方面人士表示。具体来看,广州与佛山两个城市公司合并,业务由广佛公司负责;东莞与惠州城市公司合并,业务由东莞公司负责;中山与珠海两个城市公司合并为珠西公司,负责江门、中山、珠海业务;福州与厦门两个城市公司合并为福建公司,负责福州、泉州、厦门、漳州
标签: 建筑业新闻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9-10-01
标签: 电力行业标准(DL) 水利电力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11-16
标签: 市政安全资料全套 市政道路工程资料表格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11-30
广东省航标管理办法(2006 年 8 月 25 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110 号公布 自 2006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第一条 为加强对航标的管理和保护,保证航标处于良好的 使用状态,保障船舶航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 《广东省航道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辖区的内河和沿海通航水域以及相关陆域航 标的设置和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军用航标、渔业航标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省辖区的内河通航水域以及相关陆域的航标,由 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省航道部门负责管理。本省辖区的沿海通航水域以及相关陆域的航标,由海事管理 机构、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省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3-04-21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2-08-03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1-06-13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02-25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3-29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2004年2月3日建设部令第124号发布,根据2014年8月2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9号修正,根据2019年3月1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7号修正)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
标签: 文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