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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33人疑似挂证,证书已被住厅锁定!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3-11-09

11月1日陕西住建厅公告《二建、二造疑似“挂证”名单》共33人,证书被锁定。有异议注册单位可以在11月30日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陕西住建厅申诉,如果逾期未申诉或者申诉理由不正当,陕西住建厅将于12月15日起针对上述33人按照“挂证”处罚,撤销注册,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并纳入异常人员名单。对其单位进行公示通报,记入相关信用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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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年版)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11-22

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简称“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是《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原建设部等九部委56号令发布)的配套文件,适用于一定规模以上,且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人承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施工招标。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第三章“评标办法”正文部分以及第四章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是《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正文部分以及第四章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均直接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相同序号的章节。三、《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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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造“挂证”名单曝光!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3-11-04

近日,陕西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公布杨丹等33人注册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师疑似“挂证”名单的公告(第二批)》。33人疑似“挂证”。逾期未申诉或申诉理由不正当的,省厅将于12月15日起按“挂证”进行处罚,对存在“挂证”行为的注册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师,依法撤销其注册,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纳入注册异常人员名单进行管理,并在我厅官网予以公布。对认定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的单位予以通报,并推送企业信息至相关信用评价体系。原文如下:各相关企业和人员: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建办市〔2018〕57号)和《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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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一三证一夜归零!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4-09-20

江西省人社厅最近发了个通知,说有个叫杨某的“考神”因为玩腻,他那些金光闪闪的一级建造师证书,包括建筑专业的,还有市政、公路的增项证书,全都被一锅端了,作废处理!这位杨工,2021年到2023年,短短三年时间,一级建造师考试年年过,简直是考试界的“收割机”。95后的小鲜肉,今年才29岁,26岁就已经是一级建造师了!不过呢,这“传奇”背后啊,藏着不少猫腻。原来杨某是靠着虚假证明材料才一路绿灯的。这下好了,纸包不住火,全都被曝光了。三本证书,一夜之间全成了废纸,真是让人唏嘘不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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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协〔2015〕8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和《既有建筑安全性鉴定收费》的通知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12-19

关于印发《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第一批)》和《广东省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收费指导价》的通知粤建检协〔2015〕8号各会员单位: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99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的通知》(粤府办[2015]42号)等文件精神:检测机构和委托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收取支付检测费用,我省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和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收费不进入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目录,实行市场调节价,对放开和取消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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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2022版)》的通知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04-27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现将《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以下简称《判定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把重大风险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将《判定标准》作为监管执法的重要依据,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依法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准确判定、及时消除各类重大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等制度,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2年4月19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下载房屋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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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合格标准猛涨15分!!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3-11-10

新疆的二建合格标准终于出了!考生等了这么久,等来了一个“晴天霹雳”:除了管理,其他科目合格标准全部上涨。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新人发〔2005〕42号)要求,现将2023年度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各科合格分数线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合格标准二、成绩查询考试成绩通过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xjrsks.com.cn)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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