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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建筑央企该类管理人员应以注册安全工程师为主!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4-03-11

2月4日,国资委发布《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第五条 中央企业依据国务院国资委核定的主营业务和安全生产的风险程度分为三类:其中,第一类:主业从事煤炭及非煤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使用、交通运输、冶金、机械、电力、建材、仓储等企业。第十一条 中央企业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应当以注册安全工程师为主体。第二十条 中央企业不得违反程序擅自压缩工期、改变技术方案和工艺流程。第二十二条 未经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第二十三条&nb

标签: 建筑业新闻

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3-28

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苏建法[2004]90号 南京市建委、各市建设局、市政公用局、房管局,南京、泰州市建工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结合我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际,我厅制定了《江苏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并经2004年3月8日厅第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江苏省建设厅二ΟΟ四年三月十九日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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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深质安〔2019〕47号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04-27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在监工程项目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消除各项安全隐患,严防严控事故发生,确保建筑施工安全,我局决定从即日起组织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同时将于近期开展建筑起重机械监督抽检,委托专业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在用起重机械进行检验检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企业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及建筑起重机械第三方检验检测等工作,进一步消除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隐患,规范我市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市场,全面提升我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水平。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  三、整治重点内容  (一)塔式起重机  1.塔机主要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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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2018〕67号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7-28

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建人〔2018〕6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水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委、局),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统一和规范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设置和管理,提高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素质,提升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水平,现将《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

标签: 文件公告

广东省航标管理办法(2006年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10号公布)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11-30

广东省航标管理办法(2006 年 8 月 25 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110 号公布 自 2006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第一条 为加强对航标的管理和保护,保证航标处于良好的 使用状态,保障船舶航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 《广东省航道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辖区的内河和沿海通航水域以及相关陆域航 标的设置和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军用航标、渔业航标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省辖区的内河通航水域以及相关陆域的航标,由 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省航道部门负责管理。本省辖区的沿海通航水域以及相关陆域的航标,由海事管理 机构、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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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篮施工安全管理(ppt91页)可下载!图文丰富,你值得拥有一份,避免危险发生!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01-11

截图:未完......文件大小:21.03M文件格式:ppt

标签: 安全文明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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