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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2-08-01
3.0.2 根据建筑物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及长期荷载作用下地基变形对上部结构的影响程度,地基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所有建筑物的地基计算均应满足承载力计算的有关规定; 2 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的建筑物,均应按地基变形设计; 3 设计等级为丙级的建筑物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作变形验算: 1)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小于130kPa,且体型复杂的建筑; 2)在基础上及其附近有地面堆载或相邻基础荷载差异较大,可能引起地基产生过大的不均匀沉降时; 3)软弱地基上的建筑物存在偏心荷载时; 4)相邻建筑距离近,可能发生倾斜时; 5)地基内有厚度较大或厚薄不均的填土,其自重固结未完成时。 4 对经常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结构工程师 岩土工程师 地基基础规范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2-04-01
4.3.2 设置在住宅建筑内的变压器,应选择干式、气体绝缘或非可燃性液体绝缘的变压器。 8.4.3 家居配电箱应装设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的电源进线开关电器,供电回路应装设短路和过负荷保护电器,连接手持式及移动式家用电器的电源插座回路应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10.1.1 建筑高度为100m或35层及以上的住宅建筑和年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25的住宅建筑,应按第二类防雷建筑物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 10.1.2 建筑高度为50m~100m或19层~34层的住宅建筑和年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5且小于或等于0.25的住宅建筑,应按不低于第三类防雷建筑物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3-06-01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师 建筑设计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2-06-01
6.4.7 Ⅱ类及以上民用机场航站楼、特大型和大型铁路旅客车站、集民用机场航站楼或铁路及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等为一体的大型综合交通枢纽站、地铁车站、磁浮列车站及具有一级耐火等级的交通建筑内,成束敷设的电线电缆应采用绝缘及护套为低烟无卤阻燃的电线电缆。 8.4.2 应急照明的配电应按相应建筑的最高级别负荷电源供给,且应能自动投入。 14.6.6 铁路旅客车站中的下列场所应设置出入口控制设备:1信息控制中心、广播室、通信机房、安防监控中心; 2售票场所(含机房、票据库、解款室)、行包库及特殊需要的重要通道出入口。
标签: 建筑工程行业标准(JGJ) 勘察设计 电气工程师 建筑设备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2-06-01
3.0.6 钢铁生产企业严禁采用国内外淘汰的二手板带精整生产设备。 4.2.4 生产工艺与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宜设置专门的冷床或台架,冷床的形式宜选用滚盘式或步进式。 2 应根据轧制钢板钢种、规格、化学成分和冶炼、浇铸工艺条件等因素,确定缓冷方式和缓冷时间。 3 冷床后宜设置检查修磨台架。 4 对有内部质量要求的中厚板,应采用自动超声波探伤装置进行内部缺陷的检测,进行全板面自动连续探伤。自动超声波探伤装置宜采用在线布置方式。 5 中厚板车间应设置机械剪切生产线,并应设置离线的钢板切割设备。钢板的离线切割宜采用自动火焰、等离子或激光等切割方式。采用等离子切割时,应配置相应的粉尘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2-08-01
5.3.6 卧式水泵与驱动设备连接的联轴器、皮带传动的皮带及皮带轮等,必须设置安全防护罩。 8.4.3 第二级还原出水六价铬不达标时,不得进入下一处理单元;不应将二级还原出水直接排入酸、碱废水系统。 8.8.4 焦化废水生化处理的核心设施,应配置不少于2个独立的平行系列。 8.8.6 焦化废水预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废水预处理段应根据废水中的含油量确定除油设施的形式。 2 废水预处理段应设置事故调节设施及均和调节设施。 3 废水预处理的设计流量,应为进入废水处理系统的所有焦化废水量之和。 4 重力除油设施的水力停留时间不应少于3h,其结构形式应能满足除油、集油和排油的技术要求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设备 建筑设计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2-04-01
标签: 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CJJ) 道路桥梁 市政公用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2-01-01
4.4.5 气浮池的藻渣必须全部收集,严禁直接排入水体,并应按照无害化的要求进行处理与处置。 4.7.5 膜单元化学清洗的废液严禁直接排入水体,必须按照无害化的要求进行处理与处置。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2-05-01
6.1.8 在使用腐蚀性和有毒化学药剂的场所,必须设置紧急淋浴洗眼器等安全防护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在一般性有毒、有腐蚀性的化学药剂装卸、贮存和使用区域内,紧急淋浴洗眼器应按20m~30m设置一个。 2 在剧毒、强腐蚀性以及酸、碱化学药剂装卸、贮存和使用区域内,紧急淋浴洗眼器必须设置在事故易发处3m~6m内,并应避开化学药剂喷射方向布置。 3 紧急淋浴洗眼器应同层设置,不得越层使用。通向紧急淋浴洗眼器的通道应畅通无阻。 6.1.9 站内明沟应设置盖板。 6.1.10 在纯水站房化学药剂贮存和装卸区域,必须采取防止泄漏的化学药剂漫流或进入室外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的措施。 6.3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2-05-01
3.3.15 直接承受溅渣、热烘烤、设备和物料冲击或受酸、碱、油等侵蚀的设备基础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有可能直接接触跑漏铁钢水或熔渣的基础和地坪应设置防护层,并应采取防止积水的措施。 6.4.3 转炉基础及附属设施的下列部位应设置隔热保护措施: 1 转炉耳轴墩墙靠转炉侧及前、后侧表面。 2 转炉炉下钢水包车及渣罐车轨道基础和两轨道基础间的地坪。 6.4.4 在转炉炉体下方的钢水包车及渣罐车两轨道基础间应设置钢包事故坑,坑内应设置有效的排水设施,严禁坑内积水。 7.4.3 电炉基础及附属设施的下列部位应设置隔热保护措施: 1 电炉倾动轨道基础墩墙靠电炉侧及前、后侧表面。 2 电炉炉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岩土工程师 地基基础规范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2-05-01
4.0.6 石油储备库不应设在下列地区和区段内: 1 有土崩、活动断层、滑坡、沼泽、流沙、泥石流的地区和地下矿藏开采后有可能塌陷的地区,以及其他方面不满足工程地质要求的地区; 2 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及以上的地区; 3 蓄(滞)洪区; 4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5自然保护区; 6历史文物、名胜古迹保护区。 4.0.8 石油储备库与周围居住区、工矿企业、交通线等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4.0.8的规定。 5.1.2 石油储备库内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表5.1.2的规定。 5.1.4 一个罐组油罐总容量不应大于60×10m。 5.1.5 油罐组内油罐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应小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石油化工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2-05-01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师 建筑设计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2-06-01
4.2.5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定管道支架,应采用四柱式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支架、有支撑的空间钢框架结构支架或墩式支架: 1 输送液体介质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500mm的管道; 2 输送气体介质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600mm的管道; 3 输送易燃、易爆、剧毒、高温、高压介质的管道。 9.1.6 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9度时,管道支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活动管道支架宜采用刚性支架,不宜采用半铰接支架; 2 输送易燃、易爆、剧毒、高温、高压介质的管道,严禁作为管道支架跨越结构的受力构件; 3 单柱式双向活动管道支架柱与基础的连接,应采用锚栓连接。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2-03-01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2-01-01
标签: 水运工程行业标准(JTS) 水运工程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2-06-15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2-03-31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2-05-01
5.2.14 电缆直埋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直埋敷设于非冻土地区时,电缆外皮至地下构筑物基础不得小于0.3m,至地面不得小于0.7m,位于车行道或耕地下不宜小于1m。在冻土地区,电缆宜埋入冻土层以下,埋深无法超过冻结深度时,可埋设在土壤排水性好的干燥冻土层或回填土中,也可采取其他防止电缆受到损伤的措施。 2沿直埋电缆的上、下方,应铺以100mm厚的软土或沙层,并盖以混凝土保护板,板宽应超过电缆两则各50mm。 3沿电缆路径的直线段,每隔约100m处,及在电缆转弯、接头和进出建筑物处,应设明显的方位标志或标桩。标桩露出地面宜为150mm。 4 直埋敷设的电缆,严禁平行敷设于地下管道的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2-06-01
5.2.3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单独设置局部排风系统: 1 排风介质混合后能产生或加剧腐蚀性、毒性、燃烧爆炸危险性和发生交叉污染。 2 散发剧毒物质的房间和设备。 3 排风介质混合后易使蒸汽凝结并聚积粉尘。 5.2.5 含有易燃易爆物质的排风系统应与一般排风分开设置,并应采取防火防爆和安全排放措施。 6.6.1 硅太阳能电池工厂应设置室内外消火栓给水系统,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6.6.2 硅太阳能电池工厂应设置灭火器,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的有关规定。 6.6.4 占地面积大于1500m或总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师 建筑设计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2-06-01
3.1.18 浇铸间必须采用铸造起重机。 3.2.13 倒拔电极时,必须先松开铜瓦,不得带电操作。 4.1.7 设计铝粉生产车间时,雾化室必须设置泄压窗,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414的有关规定。 4.6.1 含六价铬的浸出渣必须进行还原处理,堆放时不得有渗漏。 6.0.5 封闭电炉煤气回收系统必须设置防爆装置。 6.0.7 铝粉生产车间严禁使用产生火花的设备和工具,必须采用防爆设备。铝粉生产车间的防火防爆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6.0.8 制取锰铁粉、硅铁粉和硅钙粉时,必须采取防爆措施。 3.1.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