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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的标志工程 !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4-06-09

6月6日,中国-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铁路项目三国政府间协定签字仪式在北京举行,国家主席习近平、吉尔吉斯斯坦总统扎帕罗夫、乌兹别克斯坦总统米尔济约耶夫视频祝贺协定签署。中吉乌铁路起自新疆喀什,经吉尔吉斯斯坦进入乌兹别克斯坦境内,未来可向西亚、南亚延伸,建成后将极大促进三国互联互通,带动地区经济社会实现更快发展。另据了解,中吉乌铁路建设项目最初由乌兹别克斯坦提出。1997年中、吉、乌三国签署合作备忘录,并初步规划了自新疆喀什,经吐尔尕特入吉尔吉斯,后经吉南部卡拉苏抵达乌兹别克斯坦的安集延的项目建设路线,全长约523公里,其中中国境内213公里,吉尔吉斯斯坦境内260公里,乌兹别克斯坦境内约5

标签: 建筑业新闻

关于印发《建筑高度大于250米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加强技术要求(试行)》的通知(公消〔2018〕57号)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7-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内部    公消〔2018〕57号关于印发《建筑高度大于250米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加强性技术要求(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总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消防局:    为保障建筑高度大于250米民用建筑的消防安全设防水平,提高其抗御火灾能力,我局组织制定了《建筑高度大于250米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加强性技术要求(试行)》(见附件,以下简称“《加强性技术要求》”),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同时落实以下工作要求:    一、强化属地管理。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对建筑高度大于250米的建

标签: 文件公告

关于《危险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 粤建质〔2011〕13号(已作废)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8-06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1年2月24日以粤建质〔2011〕13号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及装修和拆除工程中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

标签: 文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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