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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06-24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3-11-18
江西政策原文如下:为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管理,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厅起草了《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11月25日前将意见和建议(单位加盖公章)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我厅。联系电话:0791-86288682电子邮箱:jxzbb12345@163.com附件: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11月10日附件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标签: 建筑业新闻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04-04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04-04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4-01-07
12月28日,住建部发布了《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明确:①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换领相同专业二级资质证书。②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9月15日前届满的,企业申请延续时,可选择申请资质证书延续5年有效期或1年有效期。申请1年有效期资质证书的,暂不对企业的注册建造师等进行核查。官方公告如下: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关中央企业:为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
标签: 建筑业新闻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06-13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4-07-03
6月26日,河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开展取得北京市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资格的人员随疏解企业在雄安新区注册的通知》(冀建人教〔2024〕10号)。经请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同意,自发文之日起,取得北京市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专业)资格随北京疏解企业到雄安新区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入雄人员),符合相关条件后,可申请在雄安新区注册。截至目前,多省市实现二建跨地区注册执业!京津冀:注册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建筑业企业中的二级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京津冀区域内承揽工程项目。沪苏浙示范区:二级建造师等由沪苏浙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合格标准、统一证书样式,取得的证书可在示范区内任一省
标签: 建筑业新闻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05-24
简介:【什么是专业工程师】 专业工程师是现场一线实际管理者,是公司管理体系最终落实者。专业工程师是所分管 工作(作业面、区域或分部分项工程)的“项目经理”,是安全、工程、技术、质量、商 务、物资等业务系统完成各自工作目标的“着力点”,同时也是协调各业务系统完成项目 形象进度的“协调者”。通过专业工程师的统筹管理以及对现场实施过程的各个环节的检 查反馈,促使现场问题和困难可以第一时间得到解决,从而最终能够实现安全生产、优化 资源、减少浪费、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实现施工现场与项目管理的协调一致。因此专业 工程师也是项目最基础、最综合的岗位,也是各岗位职业通道的必经之路。目录:第一章:现场安全管理第
标签: 其他施工资料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4-04-22
近日,黑龙江住建厅对40名二级注册建造师下发了《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原文如下:我厅于2023年10月对我厅核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开展了核查工作。通过社保数据比对,发现孙井民等99名二级注册建造师存在注册单位与社保缴纳单位不一致的情形。上述人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我厅按照上述人员在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提供的地址及联系方式,通过邮政挂号信方式寄送了《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截至2024年3月28日,经查询邮寄状态,仍有40名人员未签收或非本人签收,请列入名单人员自公告之日起30内到我厅领取《撤销行政许
标签: 建筑业新闻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08-06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01-08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09-11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09-11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03-17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3-09-14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4-01-01
2023年12月29日,住建部发布了《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明确了三级资质换证和一级资质延续新增1年的选项。1、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换领相同专业二级资质证书。2、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9月15日前届满的,企业申请延续时,可选择申请资质证书延续5年有效期或1年有效期。申请1年有效期资质证书的,暂不对企业的注册建造师等进行核查。原文如下: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
标签: 建筑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