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关注公众号
+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2-09-13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3-08-25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5-16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中央企业: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2016年4月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安委办(2016)3 号,以下简称《指南》)以来,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迅速贯彻、积极行动,结合实际大胆探索、扎实推进,初见成效。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下简称双重预防机制),是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举措,根据《指南》的要求和各地区、各单位的探索实践,现就构建双重预防机制提出以下意 见:......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21-06-01
标签: 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1-05-24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10-10
建设部关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对工程监理企业履行质量责任加强监督的若干意见 建质[2003]167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了加强对工程监理企业履行质量责任行为的监督,确保建设工程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提出以下若干意见。 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统称监督机构)在监督工作中,应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程序加强对监理企业履行质量责任行为的监督。 上述监理企业履行质量责任行为,是指监理企业受建设单位委托在建设工程施工全过程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及设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2-10-28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3-12-07
关于对沈某行政处罚的通报根据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沈某作为专职安全员,安全管理职责不到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流于形式,安全技术交底不健全,未制止和纠正项目部在被责令停工的情况下违规施工的行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第三十三条,《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第十一条,《关于印发<强化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涉及安全生产人员管
标签: 建筑业新闻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2-03-24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9-13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 索引号:MB1581812/2024-02322成文日期:2023-12-12生效时间:2024-01-14发布日期:2024-01-11发布机构: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 号:成办规〔2023〕10号 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需求,围绕全面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推动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市人民,加快打造高品质生活宜居地,提升市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提高老旧小区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09-12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2-08-30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2-07-15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4-01-09
近年来,监理人员执业环境的变化可能是相对最大的,也是最多的:执业范围扩大、总监任职条件放宽、执业门槛提高、资质门槛降低报考门槛降低、部分工程取消强制监理。近日,江苏省徐州市率先提出:全市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实施监理专户存储制度。监理费用支付方式由建设方直接支付改为经行业主管部门考核后支付。近日,江苏省徐州市人大常委办公室印发《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改进监理费用支付方式保障工程项目质量和安全的决定》 ,自通过之日起施行。提出:01设立监理费用专户,改进费用支付方式采取合同约定的形式,监理费用支付方式由建设方直接支付改为经行业主管部门考核后支付。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
标签: 建筑业新闻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1-06-18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2-04-18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1-03-08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02-28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09-14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程咨询协会(筹备组)、石化分会,各工程咨询单位:国家计委于今年9月10日颁布了《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这是规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行为的一个重要文件,现转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现就贯彻执行中的几个具体问题通知如下:一、本规定第二条“其他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的咨询服务”,涵盖了规划咨询、招标咨询和项目概预算编审等建设前期工作咨询服务。二、本规定第十条“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是指国家计委和国家经贸委控制
标签: 工程造价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