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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对12个月内变更超过次、社保历史参保记录不连续等异常情况的人员实行到场备案并签订《承诺书》,住建局发布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4-04-29

关于调整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企业及人员信息录入、审核办事指南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省系统”)中企业信息录入、主管部门审核等事项,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按市住建局要求现对企业及人员信息录入、审核办事指南进行调整,具体如下:一、企业信息录入指南(一)新设立企业信息录入1.省系统中企业登记时选择“属地”,必须同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办公地址所属县(市、区)域一致。在附件中“营业执照模块”上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企业信息填报承诺书》、佐证材料(办公场所租赁合同附出租方产权证或自有产权证或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明)。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必须如实填报。2.附件中“任命文

标签: 建筑业新闻

自2024年1月1日起,资质申报业绩必须录入库一平台!资质系统已与学信网、职称、社保系统正式联网!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3-11-22

自2024年1月1日起由住建部审批的施工、设计、勘察、监理等全部资质申报,业绩必须录全国入四库一平台,且业企业业绩必须为A类,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业绩要求的A级或B级工程项目,四库一平台无业绩将不再受理资质审批申请。 自2024年1月1日起,申请资质企业的业绩应当录入“省级监管平台”,由省级平台根据相关要求推送至“全国建筑市场平台”。交通、水利、通信、电力等专业厅局项目参照上述录入及申请流程,上报业绩由各专业厅局登录“省级监管平台”审核确认并推送至“全国建筑市场平台”。      住建部,建市规〔2023〕3号文,明确企业申请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审批的企业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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