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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5-02-12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1-12-10
目 录一、编制说明-5二、工程概况-5三、监理工作内容和范围-5 3.1监理工作的范围5 3.2监理工作的内容5四、监理工作依据-7五、监理工作目标-8六、监理组织方案-86.1监理项目组织机构86.2现场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86.3各级监理人员主要职责9七、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一般措施-12 7.1监理工作程序127.2监理工作的一般控制措施19八、工程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监理-318.1工程项目竣工阶段的监理318.2监理工程师竣工验收前的主要工作318.3工程实物预验收阶段主要工作内容328.4正式竣工验收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348.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2-09-27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05-05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2-05-07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11-07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3-09-26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2-04-24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3-11-16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07-02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07-31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09-23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11-08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手册》的通知冀建质安函〔2024〕3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为指导我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完善建筑施工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体系,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我厅组织修改完善了《建筑施工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手册》,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3-09-18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1-09-28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9-27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建[2000]211号第一条 为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凡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第四条
标签: 建筑政策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3-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