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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3-02-21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3-03-27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4-06-28
标签: 水利行业标准(SL)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01-19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8-04-01
标签: 水运工程行业标准(JTS) 水运工程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1-05-20
原材料质量情况:工程所用主要原材料均通过监理现场取样后跟踪送样,至见到合格的检测报告后方用于本工程:1、各类材料质量控制资料齐全、真实,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2、钢筋、水泥、砖材等主材均有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和试验报告(含有见证取样试验报告),品种、规格均符合设计要求。3、砼为商品混凝土,所用原材料均有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和试验报告(含有见证取样试验报告),按照规定现场取样作检验试块,经检验,试块强度均达到设计要求。4、砂浆配合比由检测单位实验室出具,现场挂牌严格按重量比进行配制,按照规定现场取样作检验试块,试块强度均符合设计要求。5、屋面采用聚酯胎改性沥青防水防水卷材,有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和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1-05-20
本单位工程所含 个分部工程的质量全部符合设计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均已经过验收合格;质量控制资料经核查共 项,完整齐全;安全和功能的检验资料经核查共 项,完整齐全;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观感质量按规范共抽查 项,评价 ,符合要求。
标签: 市政桥梁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市政路桥监理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2-05-24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5-20
本工程施工单位是****有限公司,系*****有限公司中标单位,经监理人员按相关规定检查,公司资质、人员资格和各类工 程设备均符合施工要求。工程主要材料构配件及设备为***提供,按照质量 验收规范和有关地方建筑法规的要求,实行报验制度.监理人员及时对施工单位 的《工程材料申报表》进行审查,到现场查验材料(设备)产品实物质量,查验材料 构配件及设备的《合格证生产许可证》或相关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等资料,经查: 各工程物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基本齐全,所有用于本工程的物料基本符合设计要求 和规范要求,所有报审工程物料的相关质量证明资料基本齐全真实有效,工程物 料的质量控制情况基本良好。1.管道焊接检查情况
标签: 其他路桥市政资料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9-12
(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一、主体工程概况大工业区北通道位于大工业区北部、坑梓街道南部,设计起点为丹梓大道,终点为深汕高速公路,道路全长约2.7km,大致呈南北走向。道路等级为城市快速路。主体为双向六车道路,匝道为单向双车道。项目建设区面积47.96hm2,责任范围面积57.96hm2。二、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根据深圳市水利规划设计院关于北通道市政工程的水土保持方案,该工程水土流失防治采用工程措施与生物相结合的综合措施。工程措施与主体工程结构相结合,主要采用描杆加固边坡土体,用防爆网加固防止落石及水土冲刷,用建筑材料砌筑挡土墙、排洪沟、截水沟、排水沟(施工过程中在每一块场地周边设置临时排水
标签: 水利监理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9-12
一、主体工程概况工程位于三洲镇,距县城34公里,东北与河田镇毗邻,东南与涂坊乡相接壤,西北与河田镇交界,西南与濯田镇相邻。二、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及措施(1)总体布局为防止水流失直接作用在裸露土地造成水土流失,本项目区主要采用生物措施主即用种植林草保护裸露土面,项目区建成后形成较好的生态效果和景观效果。具体包括以下内容:①水土保持林:为提高植被覆盖度,改善林分结构,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效益,在稀疏的林间或林缘适当补植阔叶树种,使群落结构层次复杂化、形成复层混交林;同时对立地条件较差和林分生长发育不良的林分进行适当施肥,促进林分生长,提高林分的生产力,充分发挥森林的水源涵养功能。主要措施包括施肥、
标签: 水利监理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2-10-18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2-03-04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7-28
地基验槽自评报告一、 工程概况:(一)工程概况 1、工程简介 工程名称:御山城市广场一期 2#商铺及地下车库工程 工程地点:金昌市永昌县原粮管所 建设规模:剪力墙结构。 建设单位:甘肃八冶永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兰州市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金昌恒业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兰州有色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 2、建筑概况 (1)2#商铺长 42m,宽 21.8m。车库地下两层,建筑结构形式为 剪力墙结构。地面以上一、二、三层为商场,地下二层为超市,地下 一层未设备夹层。上部结构采用现浇钢筋砼剪力墙结构。基础为独立 基础和条形基础。地下室除采用钢筋混凝土墙外,其内墙为 2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7-14
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最新)1 总则1.1 依据国家计委、水利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政[1992]7号),对于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下简称建设项目),应进行防洪评价,编制防洪评价报告。为适应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工作的需要,规范编制方法,保证编制质量,特制订本导则。1.2 本导则适用于全国河道管理范围内大、中型及对防洪有较大影响的小型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1.3 防洪评价报告应在建设项目建议书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批准后、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批准前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编制单位进行编制。1.4 评价报告内容应能满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