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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435-2008 海堤工程设计规范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09-02-10

标签: 水利行业标准(SL)

人民防空指挥工程设计防火标准(暂行)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3-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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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绿化工程设计导则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10-07

目录前 言 1引 言 21 范围 3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3 术语和定义 34 绿地类型 95 道路绿地设计与植物应用 106 公园绿地绿化设计与植物应用 237 广场绿地设计及植物应用 298 附属绿地设计及植物应用 299 防护绿地设计及植物应用 3310 绿道和碧道绿化设计及植物应用 3711 绿化工程要求 38附录 A 相关定义图解 48附录 B 各绿地类型植物推荐名录 63附录 C 苗木质量标准 81附录 D 中山市乡土适生植物名录 184 前言本导则按照 GB/T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导则由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提出并归口

标签: 园林景观工程 文件公告

工程设计优化数据库收集与整理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2-05

工程设计优化数据库收集与整理第一章 工程设计优化数据库总述............................................................................................................................................1第一节 工程设计优化数据库数据汇总 .................................................................................................

标签: 资源合集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6-17

目   录1 总则 12 方案设计 22.1 一般要求 22.2 设计说明书 22.3 设计图纸 63 初步设计 83.1 一般要求 83.2 设计总说明 83.3 总平面 93.4 建筑 113.5 结构 143.6 建筑电气 173.7 给水排水 203.8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243

标签: 文件公告

《中山市绿化工程设计导则》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3-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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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资料:工程设计管理考核办法。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07-04

GB50580-2010连铸工程设计规范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0-12-01

3.0.27 连铸工程设计严禁采用淘汰的连铸生产设备。 4.1.6 吊运钢水包及装有钢水和满罐液渣的中间罐时,必须采用铸造级桥式起重机。 4.4.8 车间内邻近钢水、钢坯、液体炉渣等高温热辐区的平台梁柱、吊车梁、厂房柱及其他建(构)筑物等,必须采取隔热防护措施。 7.1.1 电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连铸机应按二级负荷设计,宜单独设变电所(电气室),宜由两路高压电源(不同母线段)供电。 2 当一路电源故障时,另一路电源应带动全部负荷正常工作。 3 基础自动化、过程控制自动化的可编程序控制器、人机接口、服务器、通信网络设备应由不间断电源供电。不间断电源宜采用共用方式。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GB50987-2014水利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5-08-01

4.1.1 枢纽内相邻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1.1的规定。 4.1.2 室外主变压器场与建筑物、厂外油罐室或露天油罐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1.2的规定。 6.1.3 相邻两台油浸式变压器之间或油浸式电抗器之间、油浸式变压器与充油电气设备之间的防火间距不满足本规范第条、第条规定时,应设置防火墙分隔。防火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高度应高于变压器油枕或油浸式电抗器油枕顶端0.3m; 2 长度不应小于贮油坑边长及两端各加1.0m之和; 3 与油坑外缘的距离不应小于0.5m。 6.1.4 厂房外墙与室外油浸式变压器外缘的距离小于本规范表4.1.2规定时,该外墙应采用防火墙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市政公用 消防工程师 城镇道路交通 城乡综合与工程防灾

GB 50311《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2-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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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565-2010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0-12-01

4.1.4 化纤厂和化纤原料厂的厂区、可燃液体罐区邻近江、河、湖、海岸布置时,应采取防止泄漏的可燃液体和灭火时含有可燃液体或粉尘(包括纤维和飞絮等固体微小颗粒)的污水流入水域的措施。 4.1.7 纺织工程中的设施与厂外建筑物或其他设施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1.7的规定。 4.2.10 工厂总平面布置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2.10的规定。 5.1.3 丙、丁、戊类厂房中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部位,应设置在单独房间内,且应靠外墙或在顶层布置。 5.1.4 控制室、变配电室、电动机控制中心、化验室、物检室、办公室、休息室不得设置在爆炸性气体环境、爆炸性粉尘环境的危险区域内。 5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消防工程师 建筑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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