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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版国家安全生产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1-06-16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记录表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2-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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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书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11-16

监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书为切实把安全监理工作落实到实处,明确安全监理过程的责权关系,确保各项工程的生产安全。根据《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监理标准》的要求,特与项目部总监鉴定安全生产责任书,作为全年安全工作考核的依据。1、 项目总监是项目安全监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监理及管理负全责,并且在本管理范围内向公司第一责任人负责。2、 根据国家相关的安全法规和安全标准,负责制定本项目的安全监理规划、细则和相关制度并组织监理部进行实施。3、 负责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4、 定期对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对突出问题提出相应的治理措施。5、 定期向公司

标签: 公司管理

求《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10-17

防水工班组安全生产教育内容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04-24

1. 每个人都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项目部的各种规章制度。2. 患皮肤病、眼结膜病以及对沥青严重敏感的工人,不得从事防水工作。3. 装缷、搬运、熬制、铺涂防水油膏,必须使用规定的防护用品,皮肤不得外露。4. 溶化桶装防水油膏,先将桶盖和气眼全部打开,用铁条串通后,方准烘烤,并经常疏通放油孔和气眼。严禁火焰与油直接接触。5. 熬制防水油膏地点不得设在电线的垂直下方,一般应距建筑物25米,锅与烟囱的距离应大于80厘米,火口与锅边,应有高70厘米的隔离设施。临时堆放防水油膏、燃料的场地,离锅不小于5米。6. 熬油前,应清除锅内杂质和积水。......

标签: 安全文明施工 防水工安全教育

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6-08

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各级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切实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深刻领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重要意义、突出特点、部署安排、具体要求。公司决定在6月1日-30日期间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目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特点制定活动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持续树

标签: 安全文明施工

安全生产法(2021版)(23页)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1-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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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其他资料

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书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3-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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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安全生产会议纪要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05-15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的通知 安监总厅管一〔2011〕177号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5-16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的通知 安监总厅管一〔2011〕177号

标签: 文件公告

住建厅:项目经理因未到现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被暂扣安全合格证书一年,一年内不得从事安全管理等活动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4-03-13

2023年8月3日上午11时许,盐城市某中学教室改造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10万元。近日,江苏省住建厅官网通报:盐城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刘某因未到项目现场履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被暂扣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年,时间从2024年2月24日至2025年2月23日。行政处罚期限内,不得作为安管人员用于项目管理人员配备,不得参与企业或者项目的安全管理等活动。同时,城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苏某因未正确履行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对施工项目现场安全工作疏于管理,未有效督促、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对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

标签: 建筑业新闻

水文专业有偿服务收费管理试行办法(水财〔1994〕292号)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2-15

  第一条  为了规范水利系统水文专业有偿服务收费,加强水文收费管理工作,促进水文事业的发展,根据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  央管理的水利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181号)和《关于放开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1993〕价费字134号)及国家有关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水文单位从事水文专业有偿服务活动时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  水文专业有偿服务收费范围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水文部门为工农业、交通运输业、地质矿产、环境保护、水利、电力等行业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从业者以及党、政、军领导机关所属、企、事业

标签: 水利工程政策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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