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关注公众号
+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6-28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为提高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现就加强建筑施工主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外脚手架 1.檐口高度超过24m或层数超过6层的房屋建筑工程,其外脚手架不得采用落地式脚手架;当采用型钢悬挑脚手架时,原则上应从2层楼面开始悬挑搭设。 2.型钢悬挑脚手架的悬挑钢梁支承点落在建筑结构悬挑梁(板)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3.型钢悬挑梁固定端应采用螺栓钢压板或角钢压板连接固定,固定段长度、固定方式及材料要求等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3-09-09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3-06-29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3-05-29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2-09-14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1-09-06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02-03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9-06
财资〔2022〕1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各中央管理企业:为贯彻安全发展新理念,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我们对2012年印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附件: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政部 应急部 2022年11月21日 附件下载: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docx附件: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目 录第一章&nbs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11-18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003年3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公布 根据2009年1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修订)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前款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第三条 特种设
标签: 建筑政策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2-05-26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5-11-01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