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关注公众号
+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1990-01-01
标签: 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4-03-23
2023年,浙江深入实施世界一流强港和交通强省建设工程,强化项目监管调度、狠抓攻坚,全年综合交通完成投资3734亿元、同比增长9%,创下历史新高,其中公路水运建设投资2469亿元、同比增长13.5%。今年,浙江锚定综合交通投资确保3500亿元、力争3600亿元的年度目标,继续抓重大项目推进和交通投资放量,发挥交通建设在稳经济、促增长中的关键支撑作用。在加快推进交通强省建设过程中,浙江始终坚持强化高位统筹,构建强劲推进体系;强化推进统筹,数字赋能精准调度;强化协调统筹,破解项目关键难题;强化保障统筹,形成整体推进合力。重大项目数字化管理亮码预警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交通运输工作,在全省“新春第
标签: 建筑业新闻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08-08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4-01-24
中核铀业有限责任公司4岗位面向社会招聘中核铀业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中核金原铀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5年,位于北京市,是一家以从事有色金属矿采选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83456万人民币,实缴资本83456万人民币。01市场开发人员(J15374)招聘单位:中核铀业有限责任公司核工业航测遥感中心职位类别:科研类工作地点:河北省,河北省-石家庄市岗位职责:1.收集测绘市场信息,积极承揽测绘市场项目;2.负责项目商务对接、招投标、合同签订与追踪欠款;3.履行安全环保职责;4.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任职要求:中级及以上职称:1.政治立场坚定;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操守,责
标签: 招聘信息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2-05-07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3-11-17
11月14日,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关于印发《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本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西宁市城乡建设局,海东市、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经济开发区建设部门,各建设单位,各建筑业企业: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促进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阶段工作深度融合,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我厅制定了《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经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10次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11月6
标签: 建筑业新闻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12-29
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服务方案及保证措施招标文件及设计文件要求,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2年,保修期为5年。我公司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间,将依照《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合同要求本着对业主负责的精神,制定严格的制度和措施,以优质的服务,维护业主的利益。一、定期回访在施工进行过程中及整个工程的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间,我们将组织回访小组跟踪服务,进行定期的、不定期的质量回访活动,广泛收集信息,促进质量改进和强化质量保证,以提供更高质量的工程。回访小组由项目经理、工程、技术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施工期间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与顾客沟通及改进流程图 二、服务方案及保证措施1、在工程交工后的十天内,我公司将组
标签: 房地产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4-03-13
甘肃建投(控股)集团甘肃第二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聘甘肃第二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甘肃二建”。始建于1952年,系中国500强企业甘肃建投系统综合实力较强企业之一。为国家住建部核准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和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同时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地基与基础工程、消防设施和起重设备安装工程4个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店里工程和机电工程总成本高一级资质两个、钢结构工程和玻璃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两个。是集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劳务分包、材料设备 租赁、建筑试化验等为一体的国有独资企业集团公司。一、岗位介绍现场专业技术人员(30人)需求专业:建筑工程/工程造价/材料管理/会计岗位职责
标签: 招聘信息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20-12-14
标签: 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1-05-08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4-08-02
7月1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建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制暂行办法》。本办法自2024年8月1日起实施,试行期两年。2024年8月1日后开工建设的房屋市政工程应执行本办法。建设单位负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第十一条【质量安全管理】 建设单位对项目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管理负首要责任,要定期对项目参建单位人员履职、工程实体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资料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存在降低工程质量和安全隐患等情形的,应立即督促有关单位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书面报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第十七条【质量保修】 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保修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建立质量回访、质量维修
标签: 建筑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