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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01-19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12-29
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 国家能源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公路桥梁与石油天然气管道交叉工程管理的通知交公路发〔2015〕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能源局、安全监管局:公路和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以下简称“油气管道”)都是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近年来,随着我国公路和油气管道建设的快速发展,公路桥梁与油气管道交叉穿(跨)越的需求日渐增加。为加快公路和油气管道建设,维护公路和油气管道设施安全完好,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公路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定,交通
标签: 路桥市政政策规章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2-12-28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12-13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房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房地局),各区县规划分局,各有关单位:为规范我市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委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屋建筑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11〕32号)和国家、本市现行规范标准的规定,组织编制了《北京地区既有建筑外套结构抗震加固技术导则》(以下简称《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采用《导则》第四章规定的方法进行抗震加固设计的,实施责任主体应当提前告知属地区县房屋建筑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区县领导小组办公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02-03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10-31
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工程质量材料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经费字[2002]6号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工程质量、材料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经费字[2002]6号省建设厅:你厅《关于调整工程质量、材料检验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结合我省实际和工作需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凡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认定具有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和建材产品质量检测职能的质量检验机构,可以接受委托对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和建材产品质量进行检测,并按附表所列的177项收费标准向委托单位收取检测费。二、各级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要严格按照新调整后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三、各收费单位应及时到物价部门变更收费许可证》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11-22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的通知该文档包含两个文件:《测绘资质管理办法》《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其中《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分为通用标准和专业标准,本文档也有收录。内容摘要如下: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陕西、黑龙江、四川、海南测绘地理信息局: 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现将修订后的《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08-22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9-05-13
标签: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3-05-11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3-03-18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5-09-01
标签: 能源行业标准(NB)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3-08-25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5-09-01
标签: 能源行业标准(NB)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1-05-24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3-04-26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5-23
关于征集电力建设“五新”技术的通知+电力建设“五新”技术申报书+电力建设“五新”技术汇总表关于征集电力建设“五新”技术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电力建设行业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要求,不断提升电力建设工程“优质化、绿色化、品牌化”的水平,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决定征集电力建设“五新”技术,公布电力建设“五新”技术推广应用目录,并重点推广应用。一、征集内容在电力工程建设实践和科技研发中总结形成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新流程,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新技术: 包含目前虽已应用但仍领先的技术和具有推广应用前景的技术。2.新工艺:主要是已在
标签: 电力工程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9-01
国铁集团工电部关于加强穿(跨)越铁路营业线和邻近营业线工程方案等审查和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各铁路局集团公司,各铁路公司:为加强公路、城市轨道交通和道路、人行过道和管道穿 (跨)越高速铁路营业线(200公里/小时及以上的铁路和200公 里/小时以下仅运行动车组列车的铁路)及其相关联络线和动车 走行线、普速铁路营业线和邻近营业线工程等方案审查和施工安 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强化设计源头质量1. 公路、城市轨道交通和道路、人行过道与高速铁路及其 相关联络线和动车走行线交叉工程应优先采用下穿铁路的方案。2. 公路、城市轨道交通和道路上跨高速铁路及其相关联络 线和动车走行线的路基、桥涵地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