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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4年1月1日起,企业业绩必须录入“四一平台”!将实地、卫星监测项目信息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3-12-08

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提出:申请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审批的企业资质,其企业业绩应当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A级工程项目,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业绩应当是在全国建筑市场平台上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A级或B级工程项目。自2024年1月1日起,申请资质企业的业绩应当录入全国建筑市场平台。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以实地核查、遥感卫星监测等方式抽查复核项目信息,加大对虚假信息的处理力度,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自2024年1月1日起,资质申报业绩必须录入四库一平台!自2024年1月1日起,由住建部审批的施工、设计、勘察、监理等全部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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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4年1月1日起,资质申报业绩必须录入四一平台!资质系统已与学信网、职称、社保系统正式联网!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3-11-22

自2024年1月1日起由住建部审批的施工、设计、勘察、监理等全部资质申报,业绩必须录全国入四库一平台,且业企业业绩必须为A类,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业绩要求的A级或B级工程项目,四库一平台无业绩将不再受理资质审批申请。 自2024年1月1日起,申请资质企业的业绩应当录入“省级监管平台”,由省级平台根据相关要求推送至“全国建筑市场平台”。交通、水利、通信、电力等专业厅局项目参照上述录入及申请流程,上报业绩由各专业厅局登录“省级监管平台”审核确认并推送至“全国建筑市场平台”。      住建部,建市规〔2023〕3号文,明确企业申请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审批的企业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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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5年1月1日起,已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业绩未录入四一平台,将自动作废!全国补录窗口将自动关闭!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4-09-02

住建部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已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业绩未录入四库一平台,将无法作为资质升级业绩使用,已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业绩补录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到期后全国业绩补录窗口将自动关闭!住建部业绩补录通知完善业绩认定方式,加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数据管理。       申请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审批的企业资质,其企业业绩应当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建筑市场平台)上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A级工程项目,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业绩应当是在全国建筑市场平台上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A级或B级工程项目。自2024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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