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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2-03-22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08-17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10-31
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工程质量材料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经费字[2002]6号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工程质量、材料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经费字[2002]6号省建设厅:你厅《关于调整工程质量、材料检验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结合我省实际和工作需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凡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认定具有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和建材产品质量检测职能的质量检验机构,可以接受委托对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和建材产品质量进行检测,并按附表所列的177项收费标准向委托单位收取检测费。二、各级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要严格按照新调整后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三、各收费单位应及时到物价部门变更收费许可证》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10-30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06-18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0-08-01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03-31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04-26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3-01-03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0-12-17
1.适用范围1.1 本指引适用于在建工程(自项目成立进场至交付完成)项目。1.2 项目部应对所有实测区进行100%实测实量并建立分户/分层实测档案;公司(分公司)对项目部的实测数据按50%的比例进行复测。2.取样总则2.1 随机均匀原则:抽查时必须结合当前的施工进度,通过图纸或随机抽样事前确定检测点,检测点应均匀分布。 2.2 可追溯原则:按项目的结构层或房间的具体楼栋号、房号做好书面记录并存档。2.3 完整原则:同一分部工程内所有分项实测项,现场情况具备条件的必须全部进行实测,不能有遗漏。2.4真实原则:测量数据应反映项目的真实质量,经修补的部位不参与实测。2.5 常态原则:各项目
标签: 工程测量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2-06-01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10-09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3-12-12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3-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