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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2-03-02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3-12-02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3-12-02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4-05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晋建标字[2018]10号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18《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满足我省工程建设计价的需要,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我厅在2011《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编制完成了2018《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以下简称2018《计价依据》)。经组织相关专家审查并通过,现予发布,自2018年2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原2011《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同时停止使用。凡2018年2月1
标签: 工程造价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3-04-05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3-07-01
4.2.1 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4.2.2 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应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至九位应按附录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和项目特征设置,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 4.2.3 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附录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 4.2.4 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应按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述。 4.2.5 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应按附录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4.2.6 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附录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3-07-01
4.2.1 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4.2.2 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应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至九位应按附录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和项目特征设置,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 4.2.3 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附录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 4.2.4 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应按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述。 4.2.5 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应按附录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4.2.6 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附录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3-11-09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3-08-16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