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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5-06
(1986年5月13日公安部发布)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层建筑的消防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国家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高层建筑的消防管理,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本着自防自救的原则,实行严格管理和科学管理。第三条做好高层建筑的消防工作,是每个职工和居住人员应尽的责任。第四条本规则适用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宾馆、饭店、医院以及办公楼、广播楼、电信楼、商业楼、教学楼、科研楼等。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可由房产部门参照本规则实施消防管理。本规由不适用于高层工业建筑。第五条本规由高层建筑的设地、施工、经营或使用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07-08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04-15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11-10
安全管理制度第一节 安全责任制度一、各职能部门安全责任制1、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职责 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工作载体,具体组织和实施项目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1)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完成各项考核指标。(2)建立并完善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考核评价体系,积极开展各项安全活动,监督、控制分包队伍执行安全规定,履行安全职责。(3)发生伤亡事故及时上报,并保护好事故现场,积极抢救伤员,认真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落实整改防范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5-01-03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2-05-09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03-14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03-14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04-15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2-05-27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05-18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的通知鲁建质监字〔2021〕2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落实质量责任,保证工程质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研究制定了《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11月29日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落实质量责任,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
标签: 建筑政策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3-02-25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8-01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2013年12月1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公布 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行为,维护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以下简称工程发承包计价)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本办法所称工程发承包计价包括编制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标
标签: 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