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箱涵专项施工方案(总长共计110米;箱涵基础采用C15混凝土,箱涵主体采用C30混凝土。)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3-29

本工程内共有钢筋混凝土箱涵4处,坐标分别为K1+350、K1+670、K1+960、K2+218,总长共计110米;箱涵基础采用C15混凝土,箱涵主体采用C30混凝土。本箱涵基础土方采用1m3反铲挖掘机进行开挖,从一面沿涵洞纵向向另一面后退开挖,自卸汽车装运走。反铲在开挖过程中,采用水准仪随时进行观测控制,为不扰动基底土,反铲在开挖时,应预留20cm厚的土进行人工清理。基槽开挖按1:1进行放坡开挖,每边各预留50cm宽工作面。......目录一 编制依据 21.《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8; 22.《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JJC1-2008; 23.施工图纸及有关设

标签: 桥梁施工方案

粤建检协〔2015〕8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和《既有建筑安全性鉴定收费》的通知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12-19

关于印发《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第一批)》和《广东省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收费指导价》的通知粤建检协〔2015〕8号各会员单位: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99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的通知》(粤府办[2015]42号)等文件精神:检测机构和委托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收取支付检测费用,我省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和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收费不进入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目录,实行市场调节价,对放开和取消的定

标签: 建筑政策

2023安全月资料套餐大全,启动、方案、培训、海报、标语、演讲、竞赛、总结,全有了!不要到处乱找了!20.71G等你来下载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6-14

简介:00 2023年安全月通知-红头文件01 2023年安全月活动启动主题宣贯课件02 2023年安全月活动方案模板合集30份03 2023年安全月高清宣传栏04 2023年500条安全月口号05 2023年安全月活动启动讲话稿演讲稿06 2023年安全月应急知识培训课件07 2023年安全月必看的30部精选安全视频...未完

标签: 安全文明施工

某综合交易展示中心一号馆户外亮化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45页word可编辑)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1-09

某综合交易展示中心一号馆户外亮化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45页word可编辑)本工程由地下一层地上六层组成,总建筑面积约47万平米,建筑长度590米,宽度119米,一层高6米,2至5层高5.5米,建筑高度33.5米,框架结构。采用全彩LED视屏像素点,用于大厦外墙轮廓装饰。采用同步系统/异步系统控制并配相应播放软件,能够实现文字,图像、动画和视频档案的播放,可根据自己的要求更换相应的效果。一、工程概述 2二、施工部署 3三、主要施工技术措施与方法 6四、施工平面布置图 18五 、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19(一).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概述 19(二).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201、 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202、

标签: 电气给排水施组方案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2023年修正版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8-12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2020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发布,根据2023年8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保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以下简称备案)、抽查,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特殊建

标签: 文件公告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2006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3号公布 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11-21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2006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3号公布 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注册建造师的管理,规范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依据《建筑法》、《行政许可 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继续教育和监督 管理,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注册建造师,是指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中华 人民共和国建造师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按照本规定注册,取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施工

标签: 文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