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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06-21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6-28
临水与临水高空安全作业规程 一、凡从事临水作业的职工,由人事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每年进行一次水上作业安全知识教育。否则,追究部门领导人的责任。 二、进行递缆解缆、挪船梛驳、移泊、退划以及从事舷外作业时,都必须穿救生衣。凡操作时不穿救生衣的,应及时制止,对操作时不穿救生衣不加制止的,要追究在场负责人员的责任。 三、从事临水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由高空作业转换为临水作业时,必须在穿好救生衣后再操作。进行临水高空作业下达作业任务的部门,应编制安全技术组织措施计划,经安全部门审查和分管领导批准后,落实到人。没有安全技术组织措施计划,从事操作的人员有权拒绝作业;如强令职工操作,要追究单位负责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6-28
临水与临水高空安全作业规程一、安全意识和责任1. 所有工作人员应确保安全意识高度增强,认识到临水与临水高空作业的危险性。2. 临水与临水高空作业人员应时刻保持高度的警觉,并树立安全意识第一的原则。3. 每个作业人员都有责任提醒他人遵守相关作业规程,共同维护安全环境。二、工作前准备1. 在进行临水和临水高空作业之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检查相关设备的完好性,安全绳索和安全带的状态,以及确认所进行作业区域的安全状况。2. 需要明确任务目标和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并向所有参与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三、作业规范1. 在进行临水和临水高空作业时,所有人员必须佩戴适当的安全帽、安全绳索和安全带。2.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07-24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6-07-01
标签: 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24-03-01
标签: 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2-05-01
标签: 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3-03-20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1-04-26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举牌验收制度的通知甘建质〔2021〕74号各市州住建局、矿区建设局、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1部门印发的《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若干措施》(甘建质〔2020〕315号),不断提高工程质量品质和群众满意度,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总体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关键工序、关键部位隐蔽工程验收和主要节点、分部验收等环节实施举牌验收制度,建立质量责任标
标签: 项目管理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04-12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1-09-02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1-03-23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1-12-09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2-10-26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2-08-01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07-10-01
13.1.2 三相或单相的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于钢导管内。 16.1.1 金属电缆桥架及支架和引入或引出的金属电缆导管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且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金属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全长不应少于2处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相连接。 2 非镀锌金属电缆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应跨接铜芯接地线,接地线最小允许截面积不小于4mm。 3 镀锌电缆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不跨接接地线,但连接板两端不少于2个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连接固定螺栓。 20.1.1 金属的导管和线槽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并符合下列规定: 1 可挠性导管、金属线槽和明配的镀锌钢导管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建筑施工 电气工程师 建筑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