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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05-18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的通知鲁建质监字〔2021〕2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落实质量责任,保证工程质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研究制定了《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11月29日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落实质量责任,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
标签: 建筑政策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3-02
各种建筑材料见证取样的代表批量(12页word可编辑)各种建筑材料见证取样的代表批量一、混凝土和砂浆1.原材料名称 检测项目 送样数量 取样方法和批量 备注①碎石或卵石 筛分析,含泥量,针片状含量等 最大粒径31.5MM不少于50KG;最大粒径40MM,不少于60KG。 在料堆顶部、中部和底部均匀分布的15个不同部位,(将表面铲除)抽取大致相等的石子15份,组成一组样品。以400M3或600T同产地同规格且同一次进场的为一验收批。不足者以一批计。 若检验不合格,应重新加倍取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验。②砂筛分析,含泥量, 针片状含量等 不少于30KG 在料堆上取均匀分布的8处,铲除表面,抽取大致相
标签: 试验检测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9-27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建[2000]211号第一条 为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凡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第四条
标签: 建筑政策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3-08-16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1-01-02
标签: 市政道路工程资料表格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3-09-25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1-06-02
一、编制说明二、本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范围和程序及承担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检测单位 三、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和职责 四、本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2-05-16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1-06-02
目 录一、编制说明 21、编制说明 22、工程概况 23、编制依据 2二、见证取样的范围、程序及承担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检测单位 31、见证取样送检的范围: 32、见证取样送检的程序: 33、承担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检测单位 4三、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和职责 4四、本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 4五、本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试块、试件等材料的取样制作要求 61、混凝土试块的取样和制作要求 62、砌筑砂浆试块的取样和制作要求 83、钢筋原材料及焊接连接件取样要求 104、墙体用砖取样要求 135、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取样要求 136、屋面使用的防水材料 14六、混凝土结构实体检验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