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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20-11-01
标签: 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3-02-24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2-01-25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4-06-07
近日,吉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常态化动态核查及其结果应用的通知》。通知明确,将于2024年7月1日开启资质动态核查工作。其中涉及注册建造师在注册、执业和履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其中,重点关注了虚假材料注册、重复注册、社保关系问题、人证不符、超出执业范围、频繁更换注册单位、以及作为项目负责人未实际到岗履职或随意更换等情形。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自查自纠阶段(5月20日—6月30日):各地住建部门组织企业、人员开展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督促整改。在7月10日前,各市(州)住建部门需汇总并上报自查情况。调研督导阶段(7月15日—10月30日):省厅对各地整治情
标签: 建筑业新闻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09-12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12-09
目录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说明........................................ 3考试说明.....................................................................................................4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考试大纲.................................................... 6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考试大纲........................
标签: 其他资料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3-18
本工程钢结构主要由箱型钢柱、箱型斜撑、工 字钢梁组成,最大板厚为145mm,且都采用高建钢 Q460GJ、Q420GJ、Q390GJ、Q345。钢柱最大截面为:3200*1200*65*32mm,斜撑都为箱型截面,最大截面 为口1200*1000*60*60mm。钢结构总量约5.8万t。......主塔楼桩基础为:49根旋挖桩,其中超大直径2.6n桩44根,大直径2.m桩5根,桩径远超常规旋挖桩的直径0.8~1.4m为超大直径旋挖桩。设计要求林基入中风化8,入男深度远超常规工程0.5“2,为超深入岩旋控桃,入岩难度大通过对现场观察及现有的数据分析,中1.0、 中2.6的牙轮钻头工时的冲击频率分
标签: 钢结构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21-01-04
标签: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1-11-19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21-01-04
标签: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12-12
1.1绝热毡应存放在干净、干燥和有防护设施的仓库 或棚库内,堆放高度不应超过2m。1.2需要绝热的管道及其附件应在进行压力强度试验、 严密性试验及防腐工程后进行绝热施工。1.4确保所有需要进行绝热的管道表面的洁净和干燥。 1.4绝热工程施工人员应配备完善的劳动保护用品。1.5应配备绝热层、防潮层、保护层和预制品加工的 施工工具。1.6绝热层、防潮层、保护层材料及其制品所使用的 辅助初*斗血淮备齐全。1.7确认管径、管道长度及需要敷设的气凝胶绝热毡 的层数。 ......3・安全防护3.1气凝胶产品绿色环保、安全无害。我们建议施 工人员佩戴防尘口罩、防尘帽和手套(如有条件 可穿戴连体工
标签: 电气给排水施组方案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09-22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6-09-01
标签: 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9-06-01
标签: 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3-11-15
近日,浙江省住建厅、发改委、交通运输厅、水利厅联合发文,以下是我梳理出来的重点:①现阶段主要核查资质标准对应的注册建造师条件。②按周开展核查,于每周一生成动态核查结果。③不合格的企业限期整改。④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得在我省参与相应资质的招投标活动,不能承揽新的工程;整改不通过的,由资质许可机关依法撤回相应资质。也就是说,企业想短期用证难了,必须长期保持符合资质标准的建造师数量。此举既保障了建造师的权益,又规范了用证市场。这就厉害了!通知原文:各市、县(市、区)建委(建设局)、发展改革委(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
标签: 建筑业新闻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3-12-09
根据《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4〕16号)和《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的规定,我部组织修订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24年版)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24年版),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定,现向社会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8年版)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同时废止。特此公告。附件:1.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24年版).pdf2.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标签: 建筑业新闻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3-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