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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7-23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 序 号 种 类 作业项目 项目代号 1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A 2 锅炉作业 工业锅炉司炉 G1 电站锅炉司炉(注1) G2 锅炉水处理 G3 3 压力容器作业 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操作   R1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   R2 氧舱维护保养 R3 4 气瓶作业 气瓶充装 P 5 电梯作业 电梯修理(注2) T 6 起重机作业 起重机指挥 Q1 起重机司机(注3) Q2 7 客运索道作业 客运索道修理 S1 客运索道司机 S2 8 大型游乐设施作业 大型游乐设施修理 Y1 大型游乐设施操作 Y2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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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施工动火申请资料的国家最新规范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3-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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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通报:779人无建造师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4-02-27

近日,福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未持有有效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的B证“安管人员”名单的公示》。全市有779名(详见附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下简称B证)的安管人员无有效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不符合持证要求。公示期满,市建设局将依法注销上述不符合持证要求的人员B证。原文如下:各县(市)区建设局(住建局)、各相关企业及人员:经查,福州市有779名(详见附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下简称B证)的安管人员无有效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不符合持证要求。现将《未持有有效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的B证“安管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2月9

标签: 建筑业新闻

电线电缆产品生产可证实施细则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9-19

电线电缆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总则1.1为了做好电线电缆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40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80号公布,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30号令《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修订)、《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49 号)、《关于电线电缆等 12 类产品生产许可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审批发证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 2009 年第 16 号公告)、《关于印发<工业产品生产许

标签: 电力工程 文件公告

一建三一夜归零!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4-11-21

继杨娇之后,又有一人一建三证全部作废,同样是三年三证,同样是材料作假。三本证书,一夜之间全成了废纸,令人唏嘘!昨日(11月19日),江西人事考试网发布通知,取消了考生周晓玲2020、2021、202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原文如下:经核实,考生周晓玲(身份证号:362126********3428)在2020年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中提供的学历材料与实际不符,存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违纪违规情形,且未按要求前往相应考试机构核实。同时,该考生分别于2021年、2022年参加一级建造师(增项)考试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科目取得一级建造师增项证书。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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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7-28

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建人〔2018〕6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水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委、局),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统一和规范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设置和管理,提高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素质,提升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水平,现将《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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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3人因“挂”被撤销一建注册!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4-01-12

近日,住建部发布3份“建督撤字”,3人被撤销一级建造师注册,皆因“挂证”,具体如下:建督撤字〔2024〕1号李昌伟:  经调查核实,你在广西桂林玉鑫投资有限公司工作期间,违规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在浙江临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部于2023年10月8日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3〕122号),你于2023年11月22日签收,并提出书面申辩。经研究,决定不予采纳该申辩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我部决定撤销你的一级建造师注册,且自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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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造考后资格需审查两轮,此地考试中心发文...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4-01-07

近日,江苏发布《关于2023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审查有关事项的说明》,其中提到将对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2024年1月3日至9日由各级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第一次资格审查,1月10日至1月19日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全省材料进行第二次审查,审查对象须按照审查流程有关要求网上上传有关审查材料。原文如下: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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