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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11-14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8-04-01
标签: 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11-19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3-01-01
标签: 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21-01-01
标签: 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1-10-01
标签: 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1-10-01
标签: 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12-19
保温工程施工安全应急预案安全目标:事故发生率为零在保温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火灾、触电、高空坠落等安全事故,我方对此类安全事故做出如下应急预案:1、火灾应急预案1.1 初级火灾,采用保温作业区域内的灭火器进行扑灭。1.2 失去控制的火灾,发现人员应:a.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说明起火原因、火势大小、失火部位;b.报告姓名、电话号码;c.报告起火所在详细地址;d.在发生火灾处的马路口等待消防车的到来;e.在报警的同时,向公司有关部门和公司领导报告。1.3 发生火灾应急逃生方法1.3.1熟悉环境熟悉和了解个人所处建筑物的消防安全环境,事先制定较详细的逃生路线,必要时进行演练,要让所有员工熟悉掌握。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06-07-01
标签: 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5-03-04
悬挂作业处作业安全管理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高处悬挂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苏安[2001]86号各市、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各有关单位、省部属企事业单位:为加强高处悬挂作业安全管理,保护作业人员生命安全和健康,保障高处挂作业施工安全,根据《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81号)等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特制定《江苏省高处悬挂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江苏省高处悬挂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处悬挂作业安全管理,保护作业人员生命安全和健康,保障高处悬挂作业施工安全,根据《江苏省安全生产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2-05-07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3-22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已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各省级安委会要加强工作统筹,及时将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阶段性工作进展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2024年1月21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04-04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2-06-15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9-08-01
5.3.7 江河、湖泊取水构筑物的防洪标准不应低于城市防洪标准。水库取水构筑物的防洪标准应与水库大坝等主要建筑物的防洪标准相同,并应采用设计和校核两级标准。 6.1.8 泵房的防洪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位于江河、湖泊、水库的江心式或岸边式取水泵房以及岸上取水泵房的开放式前池和吸水池(井)的防洪标准应符合本标准第条的规定; 2 岸上取水泵房其他建筑的防洪标准不应低于城市防洪标准; 3 水厂和输配管道系统中的泵房防洪标准不应低于所处区域的城市防洪标准。 7.1.7 城镇公共供水管网严禁与非生活饮用水管网连接,严禁擅自与自建供水设施连接。 7.6.9 生活饮用水的清水池排空、溢流等管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06-11-01
3.2.1 城镇燃气质量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城镇燃气(应按基准气分类)的发热量和组分的波动应符合城镇燃气互换的要求; 2 城镇燃气偏离基准气的波动范围宜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城市燃气分类》GB/T 13611的规定采用,并应适当留有余地。 3.2.2 采用不同种类的燃气做城镇燃气除应符合第条外,还应分别符合下列第1~4款的规定。 1 天然气的质量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天然气发热量、总硫和硫化氢含量、水露点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天然气》GB 17820的一类气或二类气的规定; 2)在天然气交接点的压力和温度条件下: 天然气的烃露点应比最低环境温度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1-01-01
4.3.1 以热电厂和区域锅炉房为热源的热水热力网,补给水水质应符合表4.3.1的规定。 7.4.1 热水热力网供水管道任何一点的压力不应低于供热介质的汽化压力,并应留有30kPa~50kPa的富裕压力。 7.4.2 热水热力网的回水压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应超过直接连接用户系统的允许压力; 2 任何一点的压力不应低于50kPa。 7.4.3 热水热力网循环水泵停止运行时,应保持必要的静态压力,静态压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应使热力网任何一点的水汽化,并应有30kPa~50kPa的富裕压力; 2 与热力网直接连接的用户系统应充满水; 3 不应超过系统中任何一点的允许压力。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2-01-01
3.1.7 生活饮用水给水系统的供水水质,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和《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 206的规定。 4.1.8 取水构筑物基础应设在局部冲刷和揭河底深度以下,并应满足地基承载力和稳定性要求。 6.1.4 当采用新型药剂或复合药剂作为生活饮用水处理的混凝剂或絮凝剂时,应进行毒理鉴定,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要求后方可使用。 6.3.5 当投加聚丙烯酰胺进行生活饮用水处理时,出厂水中丙烯酰胺单体的残留浓度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的规定。 7.3.8 调蓄水池必须设置排空设施。水池大堤必须留有抢险、检修的交通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