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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137-2011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2-01-01

3.2.2 城乡用地分类和代码应符合的规定。 3.3.2 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代码应符合的规定。 4.2.1 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指标应根据现状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指标、城市(镇)所在的气候区以及规划人口规模,按的规定综合确定,并应同时符合表中允许采用的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指标和允许调整幅度双因子的限制要求。 4.2.2 新建城市(镇)的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指标宜在(85.1~105.0)m2/人内确定。 4.2.3 首都的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指标应在(105.1~115.0) m/人内确定。 4.2.4 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城市(镇)以及部分山地城市(镇)、人口较少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城乡规划

GB_T 6441-1986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09-23

GB50914-2013化学工业建(构)筑物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4-05-01

该标准条文全部为强制性条文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结构设计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5-22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2019年12月20日生态环境部令第11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条 为实施排污许可分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名录。第二条 国家根据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等因素,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简化管理和登记管理,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或者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大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小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对

标签: 文件公告

〖CJJ32-2011〗含藻水给水处理设计规范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2-01-01

4.4.5 气浮池的藻渣必须全部收集,严禁直接排入水体,并应按照无害化的要求进行处理与处置。 4.7.5 膜单元化学清洗的废液严禁直接排入水体,必须按照无害化的要求进行处理与处置。

标签: 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CJJ)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城镇给水排水

GB50810-2012煤炭工业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3-01-01

2.4.4 消防水池与生产、生活水池合建时,应采取确保消防水量不作他用的措施。 3.2.2 井下排水、露天矿疏干水、矿坑排水及生活污水,应作为水资源用于生产、生活和农田灌溉。多余水量排放时,必须分别达到现行国家标准《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42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和当地环保主管部门规定的排放标准要求。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公用设备工程师 建筑设计 建筑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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