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18J811-1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3-10-24

GB50630-2010有色金属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1-10-01

4.2.3 地下开采矿山工程的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有自燃倾向的高硫等矿床,应对采矿方法、通风系统进行专项的评估、论证,并应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 2 采用燃油为动力的凿岩、装载、运输机械(含油压装置)等移动设备,应配备车载式灭火装置;工作现场应有良好通风和减少环境中粉尘的技术措施; 3 不得采用未经有效防火处理的竹、木等燃烧体作为矿井的支护结构; 4 井下各种油品应单独存放于安全地点;储存动力油的硐室应有独立的回风道,当条件不具备时,也可设置于回风巷道的安全区域;储油硐室与通道相连接处应设置甲级防火门; 5 进风巷道(井筒)、扇风机房,井口建筑物,井下电机室、变配电所、设备间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消防工程师 建筑设备

«...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