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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3-03-07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2-03-01
标签: 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SY)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5-05-01
标签: 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CJJ) 勘察设计 建筑设备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6-11-01
6.1.8 埋地塑料给水管道在水压试验合格,并网运行前应进行冲洗、消毒,经水质检验满足要求后,方可允许并网通水投入 运行。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09-05-01
1.0.3 给排水管道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产品的品种、规格、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接触饮用水的产品必须符合有关卫生要求。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用的产品。 3.1.9 工程所用的管材、管道附件、构(配)件和主要原材料等产品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进行进场验收并妥善保管。进场验收时应检查每批产品的订购合同、质量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进口产品的商检报告及证件等,并按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进行复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1.15 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各分项工程应按照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分项工程完成后,必须进行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6-08-01
3.4.2 与大气相通设备的过压保护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在顶部开口,并应直接与大气连通; 2 通气口截面积不得小于设备进口和出口尺寸(净流通面积)之间的较大值; 3 通气口严禁密闭; 4 应安装溢流口,溢流口的截面积不得小于进口尺寸。 3.4.3 不与大气相通设备的过压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操作过程出现超压的设备,应安装超压泄放装置; 2 超压泄放装置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压力容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150.1的有关规定。 7.1.3 原材料的存储和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保存所用树脂、纤维、助剂等的原材料文件,内容应包括检测报告、合格证、牌号、批号、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设备安装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7-10-01
标签: 石油化工行业标准(SH)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4-03-01
标签: 石油化工行业标准(SH)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03-07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05-30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10-13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7-05-01
标签: 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3-02-20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9-05-01
标签: 电力行业标准(DL) 锅炉检修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3-07-16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5-08-01
3.1.2 系统的供给强度和持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表3.1.2的规定,响应时间不应大于表3.1.2的规定。 3.1.3 水雾喷头的工作压力,当用于灭火时不应小于0.35MPa;当用于防护冷却时不应小于0.2MPa,但对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不应小于0.15MPa。 3.2.3 水雾喷头与保护对象之间的距离不得大于水雾喷头的有效射程。 8.4.11 联动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模拟火灾信号启动系统,相应的分区雨淋报警阀(或电动控制阀、气动控制阀)、压力开关和消防水泵及其他联动设备均应能及时动作并发出相应的信号。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 2 采用传动管启动的系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07-07-01
4.2.1 管材、管道连接件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核查出厂合格证与质量检验报告。 4.2.4 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灭火剂、管材及管道连接件,应抽样复验,其复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1 设计有复验要求的。 2 对质量有疑义的。 检查数量:按送检需要量。 检查方法:核查复验报告。 4.3.2 灭火剂储存容器及容器阀、单向阀、连接管、集流管、安全泄放装置、选择阀、阀驱动装置、喷嘴、信号反馈装置、检漏装置、减压装置等系统组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06-11-01
4.2.1 泡沫液进场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现场取样留存。 检查数量:按全项检测需要量。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及产品出厂合格证。 4.2.6 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管材及管件,应由监理工程师抽样,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复验,其复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1 设计上有复验要求的。 2 对质量有疑义的。 检查数量:按设计要求数量或送检需要量。 检查方法:检查复验报告。 4.3.3 泡沫产生装置、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泡沫液压力储罐、消防泵、泡沫消火栓、阀门、压力表、管道过滤器、金属软管等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06-05-01
3.1.7 扩声系统对服务区以外有人区域不应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3.3.2 扬声器系统,必须有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不产生机械噪声。当涉及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电气工程师 建筑环境与节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