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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J184-2012〗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3-05-01

3.0.1 餐饮垃圾的产生者应对产生的餐饮垃圾进行单独存放和收集,餐饮垃圾的收运者应对餐饮垃圾实施单独收运,收运中不得混入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3.0.2 餐饮垃圾不得随意倾倒、堆放,不得排入雨水管道、污水排水管道、河道、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 7.5.5 餐厨垃圾饲料化处理必须设置病原菌杀灭工艺。 7.5.6 对于含有动物蛋白成分的餐厨垃圾,其饲料化处理工艺应设置生物转化环节,不得生产反刍动物饲料。 9.0.5 餐厨垃圾处理厂竣工验收前,严禁处理生产线投入使用。

标签: 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CJJ)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市容环境卫生

〖CJJ90-2009〗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09-07-01

3.1.1 垃圾处理量应按实际重量统计与核定。 4.2.1 垃圾焚烧厂的厂址选择应符合城乡总体规划和环境卫生专业规划要求,并应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的认定。 5.2.6 垃圾池卸料口处必须设置车挡和事故报警设施。 5.3.2 垃圾池应处于负压封闭状态,并应设照明、消防、事故排烟及通风除臭装置。 5.3.4 垃圾池应设置垃圾渗沥液导排收集设施。垃圾渗沥液收集和输送设施应采取防渗、防腐措施, 并应配置检修人员防毒装备。 6.2.2 垃圾在焚烧炉内应得到充分燃烧,燃烧后的炉渣热灼减率应控制在5%以内,二次燃烧室内的烟气在不低于850℃的条件下滞留时间不应小于2s。 6.

标签: 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CJJ)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市容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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