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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05-05-01
标签: 安全生产行业标准(AQ)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1995-12-01
标签: 地质矿产行业标准(DZ)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2-04-25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07-07-01
标签: 公路工程行业标准(JTG) 道路桥梁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21-01-01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09-10-01
5.4.1 快速路的上下行快速机动车道之间必须设中间带分隔,中间带应由中央分隔带及两侧路缘带组成。 9.3.1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设置路侧防撞护栏: 1 路堤高度符合表9.3.1所列数值的。 2 上跨的立交主线或匝道路段两侧。 3 距城市道路边线或路基坡脚1m范围内有江、河、湖、海、沼泽等水域,车辆掉入会有极大危险的路段两侧。 4 立交进、出口匝道的三角地带及匝道小半径弯道的外侧。 9.3.4 当快速路主线整体式断面的中间带宽度小于12m时,必须在中间带两侧设置防撞护栏或防撞墩。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3-11-12
第八师G576线石河子—149团公路一、项目概况项目起点接 G30 石河子西互通,上跨 G30 高速,下穿兰新铁路,跨前进一渠、玛纳斯河、 S20 五克高速,经147团、148团、149团,终点接 G335 线 K3338+730 处。工程规模:该项目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路线全长93.065km。K0+000—K2+530 段设计速度60km/h, 兼具城市道路功能,其中,K0+000—K0+900 段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25.0m,K0+900—K2+530段双向四车道, 路基宽18.0m;K2+530—K93+077 段设计速度80km/h, 其中 K2+530-K13+370 段双
标签: 工程中标信息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4-07-06
省道247线刘家塔至土崖塔公路新建工程特许经营者项目(1标段)一、项目概况省道247线刘家塔至土崖塔公路新建工程是《山西省省道网规划(2021-2035年)》新规划省道,是忻州市河曲县和保德县南北向主要运输通道,已纳入《山西省“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和山西省2024年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将实现河曲和保德境内黄河一号旅游公路和省道247客货分流,对优化区域路网结构,改善河曲和保德县城环境,缓解县城交通压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项目位于忻州市河曲、保德县,吕梁市兴县境内,总体呈南北走向。路线起点位于河曲县刘家塔镇坪头村,接既有国道336,终点位于兴县瓦塘镇刘家峁村,接既有省
标签: 工程中标信息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4-10-12
637国道松阳裕溪至雅溪口段改建工程建养一体化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一、项目概况项目概况:637国道松阳裕溪至雅溪口段改建工程起点位于长岗隧道内的松阳莲都界,路线出隧道后沿老路向西拓宽改建,经裕溪至靖居口村,于靖居口与拟建209省道相接,之后路线经象溪镇北侧后跨松阴溪至南坑口东侧下穿G4012溧宁高速,并沿山边向西布设,在南坑口西侧再次跨越松阴溪后经石马圃电站、雅溪口至本项目终点象溪镇黄田铺村附近,顺接637国道松阳雅溪口至遂昌界段,路线全长19.609公里,桥梁约3532米/16座,其中大桥3350米/11 座,中桥95米/2座,小桥87米/3座;设置隧道约4054米/3.5座(与莲都交界的长岗
标签: 工程中标信息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4-11-01
G208二淅线洛阳市孟津境改建工程(含新建黄河公铁大桥引线)特许经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一、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洛阳市孟津区。项目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G208二淅线洛阳市孟津境改建工程(含新建黄河公铁大桥引线)及现有G208黄河桥拆除。拟建项目全线(除黄河桥)采用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的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建设标准,路基断面宽33米,具体划分为:2×0.75m土路肩+2×3m硬路肩+2×11.75m 行车道+2m中央分隔带。黄河桥采用设计速度 80 公里/小时的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建设标准,桥梁全宽31.66米。路线起于G208二淅线洛阳市孟津区与焦作市交界处,沿 G208老路向南跨越黄河(与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3-11-27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20-02-01
标签: 地址矿产行业标准(DZ)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04-10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08-01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3-04-27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04-06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47号《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已经2022年2月15日省政府第14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省长 周乃翔2022年3月14日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生产安全事故